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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放权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2021-08-04 10:39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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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有关审批事项改由乡镇办理
我省放权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费用高,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一件烦心事。7月30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出台《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项目适用范围、全流程管理的程序和权限、招投标和采购方式、资金管理规范和各级职责,最大限度下放权限、减少环节、压缩时限。

省发改委农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部分省市试行的标准,我省“放”的力度更大。该意见参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招标限额,将在村域内实施、投资额不超过400万元、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的项目,作为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耗时长,主要在于环节多。我省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意见》在发挥村民民主议事作用的同时,将县级有关审批事项委托乡镇办理,推行容缺受理、备案登记、告知承诺等便民改革举措,让基层少花钱、少跑腿。

省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大与省直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力度,加强对基层政策指导和服务,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记者 廖志慧 通讯员 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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