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信访网上投诉平台(藏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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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藏自治区信访局结合工作职责,受理、办理网上信访事项,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处理问题。

网上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信访网站或电子信箱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一、西藏自治区信访局网上受理范围

1.对政府政策、决策、重大举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2.对行政执行方面的反映。

3.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4.对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5.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二、西藏自治区信访局网上信访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已有复核意见的。

6.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7.无实际内容的。

8.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9.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10.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二、网上反映程序

通过网上信访形式反映信访事项,应当根据情况选择相应的信访类型,认真填写表格(带*项不能为空),并在注册时留下真实姓名(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在网上进行反映信访事项)、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联系。

三、网上办理程序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转送、交办信访人提出的请求事项,并督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及时回复。

具体办理流程是:信访人在网上提交诉求或建议事项→自治区信访局网上接收并受理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登记将有关事项转送、交办至有关单位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有关单位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后→回复反馈处理情况→信访人网上查询有关情况。

四、网上查询结果与评价

网上信访形式反映提交的信访事项,信访人登录后可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通过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可以通过“信访查询”功能,输入姓名和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在有办理结果30日内信访人可以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

西藏自治区信访局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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