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7月25日电(记者 赵叶苹)记者从海南省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获悉,审计部门对全省8项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海南省有6个市县挤占挪用资金4766万元,部分市县擅自改变内容发“三补贴”资金,另外还有一些市县水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从调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基本实现了“减负、保运转、保义务教育”三大目标。但还发现一些问题:6个市县挤占挪用资金4766万元;5个市县滞留资金573万元;5个市县未按国家规定比例安排农村义务教育投入423万元。
在对11个市县农业“三补贴”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也存在一些问题。在第六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18个市县未及时拨付中央资金1125万元;4个市县未及时回收有偿资金3486万元;4个市县未能建立项目库,还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地点、验收不够严格等问题;8个市县对项目跟踪管护不到位,建成后部分设施被破坏和损毁,有的项目投入使用后未达到预期目标,如投资1763万元的三亚市大坡田洋水利项目,未能彻底解决部分农田盐碱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