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慈溪调研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时强调,要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2月26日,吕祖善在宁波市市长毛光烈等陪同下,实地考察、了解了慈溪市横河镇、坎墩街道内设机构改革情况和便民服务中心,听取了慈溪市乡镇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并举行了座谈会。目前,慈溪市已确定了乡镇机构改革的思路和框架,在今年初3个镇(街道)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在全市推开,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取得了初步效果。吕祖善对此表示肯定。
吕祖善指出,乡镇政府作为人民政权的基石,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浙江省农村工作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作的重心和方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最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浙江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审时度势,加快推进。
吕祖善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首先要明确乡镇、社区的功能定位。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二是要明确乡镇机构的职责,即要进一步明确究竟管理哪些东西,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三是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