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至10月底,国管局组织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照明灯具节能改造工程。截至10月31日,已全部完成办公区所有非节能灯具的更换改造,实现中央国家机关节能灯使用率100%。此次改造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近100个单位,共更换改造白炽灯64194只,T12灯具38791只,T8灯具(使用电感镇流器)218722只。据保守估算,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电约1246.3万度,折合电费872.4万元,1年半左右就可收回改造投资。
改造的灯具范围包括:白炽灯、T12灯具及T8灯具(使用电感镇流器)三类。按照“节能必须节约”的原则,在不破坏原照明使用线路的前提下,经专家论证,改造方式主要为:白炽灯更换成自镇流荧光灯,T12灯具及T8灯具更换成T5一体化节能灯。
各单位普遍反映,此次改造不仅节约了能源,而且提高了照明亮度,改善了办公环境。此次改造使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各单位通过积极配合灯具安装,提高了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加深了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政府机构节能的良好形象,为今后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国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改造后的照明系统进行质量跟踪,对超过标准照度的灯具数量进行核减,以进一步拓展节能潜力;为避免更换下来的灯管污染环境,国管局将与有关企业合作,组织废弃灯管的统一回收,做环保处理,保证改造工作善始善终,将节能环保的要求落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