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24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决定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把解决民生问题的实绩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民生问题的督办落实。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决定,全省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惠及全省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并且今后每年须制订民生工作的年度实施意见,明确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同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重点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山区倾斜。鼓励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共同投入解决民生问题。
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民生问题,浙江省委、省政府表示将积极组织和引导群众表达诉求,全面系统收集民意,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在参与决策、评估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制订或修订有关征地管理、房屋拆迁、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社区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法规制度,完善依法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