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前期不断拉升之后,12日自贸区概念股进行了盘整,但却在当日晚间发布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信息中迎来明确利好。 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明确利好是要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扩大开放举措,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 而对于此前市场已经热捧的天津、广东、福建而言,明确利好是将在此三地新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本地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会议也要求抓紧制定新设自贸园区具体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而从全国层面来讲,也迎来重大利好,那就是除涉及法律修订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也就意味着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举措,将会加速在全国复制推广。 与此同时,在前期复制推广的基础上,陈波说,上海自贸区的经验目前共形成了4种复制推广模式。一是全国直接铺开,比如行政体制改革;二是由点到面,比如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放开,已经由自贸区扩大到上海市;三是由点到片,比如上海自贸区的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由自贸区到在长江经济带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到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现在新的自由贸易园区出现,就实现了第四种复制推广方式,就是由一点到多点。”陈波说,那些国家希望做但又不能全面推开的试验,会首先从上海自贸区到其他三个自由贸易园区来进一步推广实验。 但毫无疑问,陈波说,上海自贸区应该是全国唯一一个全方位的、综合性的自贸区,其他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侧重点会各有不同,形成新的试点内容,这会对上海推进自贸区形成压力,但也是加快改革的动力。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一年多以来,围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完善政府监管制度等,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已决定在更大范围推开,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11月9日的新闻联播曾称,彼时上海自贸区共有27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20多项比较成熟的经验正在加速复制。 已经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集中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领域,其中投资管理方面共有13项,包括今年3月1日起,工商总局在全国推广的注册资本认缴制、统一营业执照样式改革;5月8日起,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推广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10月6日起,商务部在全国推广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等。 贸易便利化方面共有10项,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区内企业货物流转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等。 金融领域共有4项成果,包括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用等。 新闻联播还援引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的话称,经过评估,下一步还有18项改革事项、5项扩大开放的事项将在全国推广。这其中就包括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等。 这18项改革事项、5项扩大开放的事项半年左右的时间应该可以推广。另外也是借鉴自贸区的经验,准备修改三资企业法,进一步完善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制度。 不过,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及的即将在全国复制推广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以及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显然这段时间内,上海自贸区的复制推广又已经有了进一步的推进。 “可复制、可推广”一直是上海自贸区改革的基本要求,10月2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也已经审议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 也就在此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强调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胥会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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