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治理“吃空饷”列为重要议题之一,足以证明中央政府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也反映出目前“吃空饷”问题的治理所存在的严峻形势。“吃空饷”现象到底有多严重?有数据表明,目前已查实的“吃空饷”人数为163587人,相应的财政支出费用达到了84亿元,而潜在的数量或远远超过这个数。 “吃空饷”的危害性不言而喻。正如常务会议指出的,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蓄意贪占,它的直影响接体现为公共财政的流失。但在更长远的危害上,则是对于政府廉洁形象的损耗,是一种不可轻视的腐败变种,毕竟,任何一个“空饷”要得逞,要么有权力的庇护,要么存在着以权谋私。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将“吃空饷”治理上升到廉政建设的高度,像反腐一样治理“吃空饷”,殊为必要。 从反腐的角度来看,对于“吃空饷”现象的治理也必然包括治标与治本两个方面。常务会议要求近期在全国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行动,对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以及在单位挂名不上班、已终止人事关系但仍领取工资津补贴等各种名目的“吃空饷”,要坚决追缴资金,核减单位编制和预算经费,严肃查处责任人,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从严问责,实质上仍是一种治标手法,属于一种存量反腐。有必要看到,“吃空饷”现象的背后一般都存在着一种系统性的包庇结构,在内部的监督上很难见效。因此,引入外部监督,彻底追查相关责任人甚至是一把手的责任,则是一种必要的倒逼监督。当然,除了一般性的追查连带责任之外,对于“空饷”的清理还应该超越追缴冒领工资、清退、开除相关责任人的层面,如福建信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宝胜就认为,“吃空饷”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触犯诈骗罪或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可能涉嫌渎职罪,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较之于行政责任上的追责,法律的制裁无疑更具震慑力,可以说,实现“吃空饷”治理的法治化,是成功治理的一种重要保障。 而在对于已存的“吃空饷”现象予以清理之外,建立“不能吃”的制度机制则是必须加快兑现的治本行为。“吃空饷”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还是在编制管理上的权力约束不严,而这种权力约束的最大漏洞即体现为编制管理的透明度不足。以此而言,尽快建立职位、人数和人名的一一对应的编制公开制度,已经刻不容缓。事实上,这种公开也理当被视为是“阳光政府”的题中之义。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方面应是值得努力的尝试。 像反腐一样治理“吃空饷”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吃空闲”现象的严重性,二是要认识到治理的复杂性与难度,在治标与治本上实现治理的双重突破,唯有此,才能真正走出治理—复发—治理的循环。(川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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