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现有融资渠道狭窄,新兴企业、特别是“蹒跚”起步的早中期创新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题,导致一些项目进展缓慢,阻碍新兴企业发展。 为解决上述问题,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讨论将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经过十余年发展,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方式日趋规范化,运作模式也逐步完善。尽管各级政府纷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其规模也不断扩大,然而基金对新兴企业的创新与发展的支持力度仍然不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致使引导基金规模参差不齐。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在该领域投入过少,甚至无法起到应有的引导作用。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带来了重大利好消息,对创业投资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之大可谓空前。会议明确,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盘活存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专业发展,从而激发无限的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 为了进一步完善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会议明确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此举保证了政府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而是由通过竞争选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对引导基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了管理团队的运营能力和专业水准,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 此外,会议还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为规范基金的运作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早期、中期的创新型企业将会从中受益。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政府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新兴产业生存发展的难题,从而为企业消除后顾之忧,添油加力。(赵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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