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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生产 促转型 保障生猪市场供给

2019-09-12 07:16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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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生猪生产短板进一步暴露,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稳生产保供给压力增大。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

《意见》对于稳定生猪生产和供给能力提出哪些保障措施?对于尽快平复猪肉价格将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在9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彭绍宗、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姜大峪、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负责人高永、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回应了生猪供给热点问题。

立足国内解决百姓吃肉问题

中秋节临近,各类肉制品也进入了销售旺季,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农贸市场和超市,猪肉供应稳定有序,虽然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猪肉的供应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最近五花肉比上个月贵了5块多,肋排、仔排也都涨了。”一位农贸市场肉贩告诉记者,虽然猪肉价格上涨了一些,但对居民日常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我国是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生猪的饲养量约占全球一半,猪肉在居民肉类消费结构中的占比高达62.7%,因此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今年以来我国生猪产能明显下滑,猪肉供应相对偏紧的问题,《意见》从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相关部门都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将对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促进增养补栏和保障猪肉市场的供给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等这些政策见效以后,平复猪肉价格就是必然的结果了。”于康震说。

《意见》提出,猪肉自给率的目标保持在95%左右。2018年,我国猪肉产量为5403万吨,全球猪肉总出口量约800万吨。“这几年我国猪肉进口总体是保持一个增长的势头,即使是最高年份的进口猪肉量占国内猪肉产量的比重也就是2%左右。从数据可以看出,解决中国老百姓吃肉的问题,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基本自给的方针。”于康震说。

筑牢生猪产能恢复政策基础

8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举措。在国务院的部署下,各部门政策密集出台,瞄准“有钱养、有地养、运得出、供得上”全方位发力。

“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在继续推进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拟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并启动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对2020年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给予一次性补助。”彭绍宗说。

姜大峪介绍,针对非洲猪瘟对生猪生产造成的影响,中央财政出台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对种猪场、规模猪场的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养猪企业扩大规模和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同时,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并要求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进一步夯实生猪生产发展基础。

“依法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利于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产业平稳健康绿色发展。”苏克敬指出,生态环境部将联合农业农村部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绝不能打着环保的旗号,借改善环境质量之名,随意扩大禁养区的范围”。同时,将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针对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和限制散养户等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核实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情况。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好现行的支持政策,比如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作为养殖用途也不需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在用地上就是要切实保障生猪生产的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高永说。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当前生猪和猪肉价格波动情况,及时组织对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检查。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报告一起,绝不姑息。”陈志江说。

着眼长远促进生猪产业转型

生猪生产的发展,既要看当下,更要谋长远。

于康震介绍,《意见》着眼长远,围绕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三大体系,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强化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生猪生产发展长期受到贷款难、用地难和粪污治理难多种因素的制约,《意见》明确要求,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保障养殖用地需求,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等等。《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项目支持,比如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纳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范围,提高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额等。”于康震表示。

我国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百姓“菜篮子”,地方政府责无旁贷。为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意见》明确提出实行省负总责的原则,要求主产省份要细化猪肉稳产增产的目标。“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对于生猪调出大县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发挥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撑保障作用,这是《意见》在机制上的一个亮点。”于康震介绍。(记者 李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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