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大 一是突出行业管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工作,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公告力度。目前,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共发布28.1万名从业人员,2321家从业单位的信息,发布不良行为记录183条。指导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和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2014年水利工程协会对323家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勘测设计协会对79家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评价信息及时在水利部网站向全社会发布。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信息公开,公告了5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将考核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开。 二是突出防汛应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水文情报预报信息公开,在水利部网站及中国水文信息网及时公开发布大江大河水情、大型水库水情、重要水文站实时雨水情等水文情报预报信息,为公众提供服务。共编发各类水雨情信息376期、综合分析材料近90份,发送水雨情短信15万余条。加强水情预警信息发布,进一步推进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开发了统一的发布网站和公众订阅系统,实时发布了232次水情预警,较2013年增加了一倍。加强洪水预报实时发布,每日实时发布全国1700多个水文站的洪水预报,较2013年增加30%。在云南鲁甸地震等突发灾害发生时,加强沟通协作,反复核实灾情,及时发布红石岩堰塞体特征数据、震损水利工程情况等信息。 三是突出社会关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完成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核实工作,在部门户网站公开了我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设立了行政审批监督信箱,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14年年底前将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由48项减少至22项,减少54%。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通过部门户网站、中国水利报等多种渠道发布公告。及时发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对“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的“在建工程信息”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公布了广西大藤峡、安徽白莲崖、西藏拉洛等76个中央立项在建重点工程的基本信息及建设进展情况。依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按照要求及时对外公布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二、政策措施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及时 一是加强新闻发布。加大与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等单位的协调对接力度,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组织了多场新闻发布会。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外记者介绍水利部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媒体刊发刊播相关报道85次。针对今年我国部分地区先后出现阶段性高温伏旱、因旱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十分突出,但节水灌溉发展较好的地区,有旱情而无灾情的实际,组织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国节水灌溉总体状况,以及节水灌溉工程在抗旱工作中发挥的巨大效益,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专家的权威性、专业性优势,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两会”期间,及时组织专家参加中国政府网“专家谈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系列访谈,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中相关水利内容。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后,组织专家做客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网友提问。应新华社、经济日报、科技日报等中央媒体邀请,就我国水安全状况、农业节水现状、水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社会热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接受采访,回应媒体提问,刊发后引起较大反响,其他媒体纷纷予以转载。 三是加强热点回应。根据水利工作的阶段性特点和舆情监测分析结果,准确把握媒体和公众关注热点变化,适时在水利部机关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2014年,分别围绕当前防汛抗旱情况、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治理与饮用水安全、京津冀一体化水利专项规划、深化水利改革等,在水利部机关举行了5场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成效,并在水利部网站推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专题,扩大了发布活动的影响和效果,及时回应了媒体和公众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严格规范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受理和答复社会公众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办理质量不断提高。2014年水利部收到公开信息申请51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13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可予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1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1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告知申请人;另有其他情形的13件申请信息,也进行了答复。 四、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丰富公开平台。强化水利部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设计,整合网站内容,不断引领和推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14年12月10日,水利部在部网站“政务公开”“水利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人事管理类信息42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83条,水利简报类信息30条,水利公报类信息2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38条。截止2014年12月10日,水利部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03条。定期发布《水利部公报》和水资源、水土保持、水旱灾害、河流泥沙等11种水利专业公报,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明确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标准和职责,建立了水利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活动;建立健全专家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制定了《水利信息发布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了由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等领域的20位专家组成的水利信息发布专家库,进一步完善了专家信息发布机制。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 三是夯实公开基础。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栏负责、专人把关,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中央网信办要求,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部机关司局域名,统一使用水利部网站内容管理发布平台,提高部网站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科学划分信息类型,进一步梳理网上办事服务内容,及时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场景导航,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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