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津圆桌研讨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 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 地点: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第二会议室 卢迈: 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参加文津圆桌研讨会。 文津圆桌研讨会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即中国政府网提议成立的,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很荣幸作为合作单位之一。今天是基金会和国信办第一次组织这次会议,主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在座都是这个领域关键岗位的负责同志,或者是很有造诣的学者,非常感谢大家来参会。 首先让杨主任给我们解释一下今天会议的主题,讲一讲文津圆桌会的宗旨。 杨钦锋: 尊敬的卢秘书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现在我们单位的名字叫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原定今天这个会是我们办另外一位负责人来参加,他下午有会议不能来,临时安排我来参加。我在这里首先代表国办政府信息办公室向参与承办这次文津圆桌会的单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向参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文津圆桌会是国办主管的中国政府网联手国内的知名研究机构和智库共同打造的交流平台,也是为政府部门、企业、学术界和媒体搭建的交流互动平台。从去年年底10月份以来,已经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新华社等单位举办了六次这种研讨会。研讨会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讨,更好地把握相关政策的研究方向,大家一起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嘉宾们的精彩发言会在重要媒体上公开发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会参与报道。大家的发言和相关政策还将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专题展示。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与收益保障”。这个题目也是中国政府网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经过精心策划、周密设计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企业“走出去”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充分体现了“走出去”在整个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新一届中央政府和李克强总理也非常重视企业“走出去”。我记得从去年年底到目前不到2个月的时间,总理曾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这方面工作。一次是去年12月24号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工作。当时会上提出了简化审批手续、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政策机制。第二次会议是今年的1月28日,研究部署加快铁路、核电、建材生产线等重大设备“走出去”,提出了六大支持措施。 去年以来,总理到多个国家访问,都在全力推销中国的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制造业。我国的铁路、核电等重大装备在非洲、美洲、东欧等国的市场潜力非常大,影响力也非常大。我们把这些比较优势,通过相互合作贸易的方式“走出去”,不仅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化解富余产能,带动国内装备制造发展,也能减轻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有利于对外树立中国的形象,特别是改变国外对我国制造业的印象。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我国企业在“走出去”和国际化方面确实迈出很大步伐,取得积极的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企业“走出去”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直都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国外的政治因素、社会条件、经济社会、法律环境了解不深,在本土化方面遇到困难,一些海外项目的论证不够充分,有的出现亏损,难以保证企业收益。 基于这种情况,我们一起探讨总结和分享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验教训,客观分析和评估海外项目投资对企业自身和国家发展的影响,探索更为有效的投融资方式和收益保障措施,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这显得非常有意义。 今天这个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商务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的领导,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领导以及有关企业的负责同志,还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一起进行深入探讨,希望参会的各位领导嘉宾能够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今天的研讨会是半开放的,我们邀请到会的几家媒体都是合作媒体,是信得过的。大家的发言经过本人审阅后进行公开报道。对于不宜公开报道的,也可以事先声明,或者在审阅时进行修改。大家提出的有价值的观点和对国家层面的建议,我们将认真整理后报送国务院领导参阅,或者送有关部门参考。 最后预祝本次圆桌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卢迈: 谢谢杨主任。杨主任把文津圆桌会的来龙去脉、目的、本次研讨会的主题、规则都介绍得非常清楚。下面就准备开始讨论。两个大问题,“走出去”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其中很重要的是金融服务的配合。投资讲求回报,大的工程项目能不能取得合理回报,理论上有很多说法,老百姓也比较关心的。今天正好有这样一次机会。研讨会的成果一是对上通过国办的渠道向领导汇报。二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也能够起到解惑的作用。请商务部的同志先给我们讲讲政策。 周振成: 我介绍一下“走出去”的情况,就高铁和核电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对外投资发展比较迅猛,按照商务部统计,2002年-2014年,我们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从27亿美元增长到1160亿美元,13年间增长了近43倍。对外投资的世界排名从第26位上升到第3位。截止到2014年底,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到7760亿美元,境外中资企业和机构超过3万家,境外形成的资产规模达到3万亿美元。去年全口径的投资达到了1160亿美元,去年吸引外资的总体水平是1195.6亿美元,对外投资规模和吸引外资的差异只有35.6亿美元。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基本持平,从目前的势头可以预测,今年或者未来很短一段时间对外投资会超过吸引外资的水平。 “走出去”的另外一种模式对外承包工程也发展较快。2014年,对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1917.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24美元。截止到2014年底,国外累计签订合同额1.4万亿美元,完成营业额9351.6亿美元。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自身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在全球工程承包企业ENR的排名中,内地有55家上榜,占全球总数的22%,完成的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13.2%。另外“对外劳务合作去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0多万人次,年末在境外的总人数超过100万人。 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但带动大量的国内设备材料出口,也促进国内的技术和标准走向世界,并增强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也帮助所在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生产能力、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等方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巩固双边经贸关系和政治关系方面发挥很大作用。 今天的会议主题涉及到高铁和核电“走出去”,我领导人比较重视,网络上甚至戏称总理是“超级推销员”。我们部里这两天也在正在落实国务院常务会的精神。我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目前真正意义上的高铁“走出去”项目,是在土耳其已经完工的安卡拉-伊斯坦布尔的安伊高铁项目二期,核电走出动项目是在巴基斯坦实施的恰希玛核电站项目。我个人认为,无论是高铁、还是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没有融资支持是很难推进的。推进当中存在模式问题,是采取工程承包加融资的模式,还是采取特许融资的模式,这取决于所在国的态度和实施企业的综合考虑,当然这两种模式都存在融资风险的问题。 发达国家整体法律环境比较健全,履约情况较好,各方面比较有保障。在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过程中,由于其国内政局发生变化,或者法律、经济政策发生调整,一些大的项目推进可能受到影响,如墨西哥和缅甸的个别项目停滞情况。 从运营的角度来讲,如果我们通过承包工程的方式实施,而所在国没有足够的运营维护能力,对我们的融资回收也会带来很大影响,这也是风险点所在。 另外一些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单一,一旦国际市场价格条件发生变化,像现在国际油价下跌,单纯以石油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国家的还款就可能存在风险。此外,如不注意环保,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在建项目也有可能被叫停。 从保障企业利益和规避风险的角度,有两个层面的工作可以做。一个是从企业层面,无论是以EPC承包的方式承建,还是采取特许经营方式,企业是主体,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依法维权。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投资、承建,都要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安全环境、法律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慎决策。在政府层面,虽然目前我们“走出去”的规模很大,但“走出去”的时间还比较短,企业的跨国经营经验有限,政府有必须进行指导和提示。商务部一直定期发布《对外投资的国别指南》《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让企业事先知道投资目标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现问题以后,政府层面应对外进行交涉,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层面还会与有关国家商签一些投资保护协议,为中国企业营造透明稳定的环境。 刘开新: 提几点“走出去”的政策建议。一是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在项目的贷款利率方面,国内的商业银行能够为大型项目提供的美元长期贷款,包括中长期的出口买方信贷,最优惠利率的综合成本在固定利率的7%以上,而OECD成员国的长期出口信贷利率,日元是1.99%,韩元为5.44%,美元为3.31%。建议支持核电出口项目信贷额度比例突破85%的限制,全额使用,利率接近或低于2%。建议使用国家优惠贷款专项,商业贷款利率不超过4%。建议使用国家外汇储备的微贷。 二是推动中信保承保政策突破。在投资加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出口商或进口商同为中方同一集团的旗下公司时,违背了中信保关于进口商和出口商不得存在关联关系的要求。此外希望无主权的担保条件下出口信贷险的商业险部分的赔付比例提高,中长期出口买方信贷险的承保期限延长。建议降低保费,为企业轻装上阵,走向神秘莫测的国际市场提供扎实保护。 三是建议提供资本金的投资支持。目前国际核电竞争由以前的技术设备提供转入投资为纽带,带动技术和设备出口的合作模式。境外的核电开发长周期性和巨大的资本金需求加大了企业的资金和考核压力,为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核电市场的竞争力,建议国资委统筹考虑中国企业投资境外核电的一揽子的政策支持措施,如给予考核豁免,推动国新、中投等资本投资公司与中广核牵头国际核电市场开发的企业组成“走出去”的核电投资联合体。 四是建议给予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参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给予资本金补贴支持。对中方公司分回到中国境内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或给予税收优惠。对于中国公司向境外核电项目的所有设备给予全额或7%的出口退税,并对中国公司向境外项目收取的技术使用费、设计费或服务费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对中国金融机构为境外核电项目提供融资贷款利息收入的各种中国税收,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给予免税。 五是完善中国核电技术的标准体系,提高中国核电的制造水平。中国核电的制造水平和技术标准目前还不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可,我们在这方面跟老牌核电大国有相当差距。核电强国和新兴国家往往以技术标准、制造质量、核安全等为借口或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制造垄断和壁垒,中国核电“走出去”必须加快国际认证和接轨的步伐,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予以推动。 六是建议加大对华龙1号的支持力度。建议将华龙1号列入国家重大专项计划,集中力量,抓紧时间,投入资源,抓好示范工程建设,树立出口工程样板,建立国际市场的信任和信心,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七是建议加强对外宣传和公关工作。核电合作必须高举高打,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必要时要聘请顾问公司。政府应发挥社会资源整合和动员方面的能力,企业则以市场的角度和方式进行国外政府、企业公关和民众的宣传工作。 以上建议不一定全面,也不一定合理,谨供参考。 赵令欢: 我所代表的联想控股和弘毅投资,一个是做实业和产业投资的,一个是做金融投资的,从不同角度都已经有了一些“走出去”的体验:联想集团通过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一跃从国内领先企业变成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取得了个人电脑业务全球第一的市场地位,这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经典案例。弘毅投资从金融投资者的角度,也在协助中国企业通过收购变成跨国公司,如2008年携手中联重科收购意大利CIFA,不仅规模得以扩充,更重要的是通过收购在品牌、产品、利润率方面得到提升,从而一跃成为国际领先企业。 除了帮助中国实体经济企业走出去,我们也尝试以金融投资者的身份、以并购投资的形式走出去。2014年,弘毅以近100亿人民币收购英国老牌餐饮企业PizzaExpress,就是这样的例子。我们将很快协助这家英国公司展开布局,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市场。 从我们的实践出发,结合“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题谈几点感想: 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中国企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不论是财富、规模的积累,还是人才、创新的能力,都有了飞跃式的提升。前面所举的例子,从联想集团到中联重科,都是市场化的主体——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需求,自发地尝试走出去的道路。而我们作为金融投资者最重要的心得是:要鼓励市场化的主体,充分运用市场规则、结合金融创新,自由竞争、谋求发展。 好比说,弘毅投资到英国收购品牌餐饮企业,考量的基础是,中国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经从“世界工厂”变成“世界市场”,吸引和考验着国际企业重新考量如何服务于中国消费者。等着这些企业自发地进来、我们慢慢学习,这是一条路;主动去收购,让中国的专业资本管理者变成企业的拥有者,帮助它们服务中国市场,效果是不一样的——例如,董事会从在伦敦开变成在北京开,企业对中国社会、文化、市场的解读、把握和遵从,是本土化的。这个转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中国企业也已经积累了实践经验,值得梳理、深化和不断应用。因此,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走出去”是一个很及时的命题。 从经济转型的需求来看,这也是一个重要命题。弘毅投资的业务模式主要是运用国际资本投资中国企业,到目前为止投资了70多家国内企业,多数是大企业,也包括很多国企。这些企业目前普遍面临着走出去的需求,像我们投资的中国玻璃,主要原因是国内竞争激烈,需要输出产能,而国家对产能转移又有明确的政策支持,使企业能够把富余产能送到需要的地方。这是来自于经济转型的需求。 从国家战略角度而言,打造中国的跨国企业是“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而“走出去”正是打造中国的跨国公司的必由之路。联想集团当年迈出的这一步被称为“蛇吞象”,一家从来没有进行过国际收购的中国企业要去购买PC的鼻祖IBM,风险很大,但我们还是成功了,联想集团现在已经成为真正的跨国公司,在全球的重要市场都有本地化的运营,但同时谁都知道这是一家中国的企业。 我认为,系统性地打造中国的跨国企业,现在正是时机。第一、目前很多中国企业已经是世界500大,但还不是500强。中国企业的优势是本土市场,这是一个好的根据地,可以把企业养得膘肥体壮,为走出去、试错打下基础。第二、中国已经由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出国,我们掌握大量资金,但多数企业对国际规则的理解、高效使用资金的能力还没有赶上。因此,在提倡实业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国家需要鼓励金融企业率先“走出去”。 作为中国金融投资者的代表,我们对此感触尤深。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所使用的金融资源、金融机构大都是国际性的,国内机构虽然有资金,但使用、管理基金,以此为杠杆帮助实体企业走出去的能力还不够,金融企业本身也要通过收购、兼并、整合,做成国际性的金融企业,更好服务于实业发展。 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也要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家项目,国家是主导者,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法律、金融、市场化程度都不够,政府支持是有效的方式。但在发达国家,主要是用市场化的方式竞争。第二类是为数众多、需求很大的市场化企业,需要通过“走出去”变成跨国公司,这时我们期望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规则的维护者,做裁判员但不做运动员。 在“保障收益”方面,过去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教训之一就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不仅不赚钱还丢了名誉。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从系统设计角度,我们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让市场化的主体,运用市场化的规则,在高度竞争的国际市场上自由搏击,反而是极好的风险管理方式。以自身为例,我们在收购国际企业时是十分谨慎的,因为用的都是我们的资金,涉及的都是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付学费,但这会让我们自身的能力提升。 总结一下,国家政策引导之下充分的市场化运作,是风险管理和收益保障的最好做法,其中会有磨合、学习、纠错的过程,但政府不需要过于担心,要让企业在充分竞争中优胜劣汰,提升整体竞争力。 陈国才: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中国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中国参与世界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过去单一的业主和政府融资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国际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需求,债务规模接近上限、政府融资受区域政策限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都给政府融资为主的模式带来了挑战,从而限制了很多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也不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因此,PPP、特许经营等项目融资模式的发展,融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说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顺应市场变化、创新融资模式也成为包括中建在内的中国工程承包商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中建正式组建于1982年,并于2009年整体上市,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地产综合企业集团,2013年中国建筑在《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名第80位。作为中国开展对外工程承包业务的先行者,中建是最早具有对外经营资质的4家公司之一,至今已经在海外承接了大量关系当地国计民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基础设施工程。 在大力发展传统的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FEPC项目的基础上,中建也积极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海外投资,涉及的投资领域包括投融资带动总承包、房地产投资、海外并购和PPP等业务。 (1)投融资带动总承包是指以少量的投资来带动总承包主业的发展。2008以来,中建按此模式成功实施了巴哈马大型海岛度假村、迪拜棕榈岛总督酒店等项目,带动合同额达20多亿美元; (2)在地产投资领域,中建主要集中开拓欧美、新加坡等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已先后在英国伦敦、美国纽约收购了三个写字楼项目;在新加坡与知名地产机构组成联营体成功运作了蔡厝港路/凤凰路地块开发项目;在美国新泽西州成功开发哈德逊街99号地产项目;在巴哈马希尔顿酒店地产开发项目也已签订收购协议; (3)海外并购是中建近年来实现海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2013年中建在美国成功收购了当地老牌建筑公司PlazaConstruction,扩大了公司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份额; (4)在PPP等特许经营领域,中建也一直在积极探索,涉及业务区域遍及美国、东南亚、拉丁美洲、中东欧以及非洲等国家,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机场、道路、电厂、炼油厂等各个行业。 在国际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PPP模式已经成为国际承包市场上取得项目,特别是大型项目的重要模式,因而PPP模式也逐渐得到了各国政府的认可与支持,成为海外项目发展的趋势。 广义的PPP项目包括传统承包、设计建造、服务外包、私人参与融资和运营的所有项目;中义的PPP项目包括了各种私人参与融资和运营的类型,即包括PFI/BOT/BOO等模式在内,这种中义的概念为各国PPP法律所普遍采用;狭义的PPP项目只包括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SPV公司,共同投资和经营,目前这种狭义的模式采用逐渐减少。 对于PPP、特许经营等项目融资模式,中建早在2012年就开始积极探索,目前中建跟踪的相对比较成熟的PPP项目包括: 1.阿尔巴尼亚的ARBRI道路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欧元。该项目准备采取政府支付固定年金方式,由阿尔巴尼亚政府财政部提供付款担保。目前中建已经向阿政府正式提交三版项目可研方案,并已经完成几轮澄清; 2.乌干达炼油厂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36亿美元。中建与韩国SK等公司形成投标联合体占股60%,乌干达政府占股40%。该项目已经于2015年1月中旬完成投标,目前正在与乌干达政府议标中,预计于2月上旬即可明确中标单位; 3.希腊克里特岛机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亿欧元。希腊政府出资不超过3.7亿欧元,拟占股在40-55%之间,具体占股比例将由投标人建议。欧洲各知名特许经营的承包商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建与其他两家公司的联合体也正在积极组织投标中,预计投标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 4.意大利拉古萨那公路项目,项目约69公里,总投资7.8亿欧元。该项目意大利政府将提供3.67欧元的财政补助。中建的合作伙伴已经中标并已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目前中建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并就股权转让细节进行谈判; 5.意大利罗马到威尼斯高速公路项目,公路约400公里,项目总投资约98亿欧元。由于该项目涉及投资额较大,中建正在与意当地的合作伙伴积极洽谈中。 虽然PPP项目具有普通承包项目不具有的各种优势,但是形势也并不是完全乐观,这些新型的融资模式依然面临着很多挑战。在跟踪各类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十分强劲,国际市场上的各种融投资项目机会也非常多,可是这些项目最终落实往往都非常难,很多项目持续探讨了很多年,最终还是不能落实。因此,实现国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融资模式的创新的道路还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 目前我们在推进海外PPP项目时没有什么成熟的经验,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障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困难和障碍,以及相关的建议: 1.融资成本较高。近年来,中国资金已经成为支持中资企业进行海外承包和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由于中国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较高,因而造成贷款利率居高不下,这样的高利率在一些欠发达和高风险国家有一定的竞争力,但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利率通常高于当地市场的正常水平,从而造成很多项目由于利率过高而不能落实。 因此建议能够从政策上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实施PPP项目,对于海外PPP项目在利率上给予适度优惠。 2.金融、保险机构审批时间长。国内金融和保险机构的支持,是对外投资项目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但金融、保险机构的审批程序普遍较长,这也造成很多项目落实时间过长,甚至由于审批时间的原因导致很多项目最终被迫流产。 因此建议政策上对于海外PPP项目,对金融和保险机构能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考核要求,能够使他们积极配合企业的PPP项目开拓,大力缩短评审和审批时间。 3.目前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及国内物价的不断上升,造成中资企业对海外进行投资的优势逐渐丧失。 因此建议政策上能够给予海外PPP投资项目一定的税收优惠,通过税收优惠支持本国企业在海外重要领域进行PPP投资。 4.金融机构对于PPP项目担保的要求过高。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是通过项目本身资产和收益的抵押进行融资,但目前国内的金融机构普遍还不能接受这种形式。对于投资项目,除了项目资产抵押以外,往往还要求政府财政担保、信用保险、母公司担保等各类附加的担保,造成投资方接受难度大,投资成本增加,从而使很多收益前景较好的项目,特别是商业投资项目最终无法落实。 因此建议政策上对PPP项目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支持和考核要求,协助金融机构接受PPP项目融资的模式,降低对担保的要求。 5.推动人民币的海外投资。汇率风险是海外投资的重大风险之一,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币种国家,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寻求合适的金融产品来对冲风险,从而造成一些收益前景良好的项目由于汇率风险的原因而无法落实。目前中国已经与很多国家签订了人民币互换协议,但在实际投资项目操作的过程中发现,在大多数国家实际推动和操作的案例很少,而且通常互换协议的期限都比较短,互换额度很低,操作复杂。 因此建议如果能够有效的推动人民币互换协议的实施,对于中资企业海外投资,规避汇率风险也会带来很大好处。 6.国家主权基金、政策性基金对于引导和支持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其专业的资本运作能力也可以减少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风险。但目前这些基金更多的是关注金融证券,资产并购等方面的投资,而且收益回报要求过高,实现收益期限要求过短,不适用于基础设施行业等这一类绿地投资项目。 因此建议能够从国家层面增加中投等主权基金和国新等政策性基金等的额度,投资领域上关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并适当放宽投资收益预期,扶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海外PPP项目。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虽然国际工程承包领域中的融资模式创新任重而道远,但我们相信,在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专业咨询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未来国际基础设施建设一定会取得更加深远的发展。 宋磊: 我们在2003年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工作时首次提出支持“走出去”战略的初步构想,之后发展很快,截止到去年年底,总资产已超过1.6万亿美元,超过世行、亚行等国际著名开发机构的总和。其中国际业务的规模是3196亿美元,在国内同业市场份额中占29%,是最大的对外投融资银行,业务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 存在的问题有三点。一是海外投资环境复杂多变,政治、经济风险日益突出。中资企业“走出去”主要涉及亚非拉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往往存在投资环境不熟悉、法律体系不完整的问题,东道国的政府部门还存在腐败现象。加之我国企业尚未建立对海外市场的长期跟踪机制,信息不对称、缺乏整体把握,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难以及时响应。 二是企业“走出去”缺乏科学指引,核心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部分企业“走出去”的战略目标不清晰,未能发挥主业和战略优势,战略布局不平衡,以低端市场为主,甚至为“走出去”而“走出去”,未能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愿景。除了通信、风电、光伏和工程机械设备等少数产业已具备同步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外,大多数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核心系统和功能部件的差距更大,竞争力尚待提高。 三是金融先行薄弱,难以满足企业“走出去”需要。企业“走出去”的大量项目集中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装备制造及大型工程承包领域,与消费型制造出口相比具有融资额度大、期限长的特点,国内商业银行在消费型产品、短期出口信贷产品方面有丰富经验,但在“走出去”的大额中长期融资需求满足方面有所欠缺,产品的服务手段单一,难以满足“走出去”的融资需求。此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费用成本较高,承保面较窄。 提三点建议。一是政府层面制定对外投资战略,创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在更加市场化、更加开放的投资背景下,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投资合作对话机制,建立多边投资保障机制,尽快制定国家整体对外投资战略,出台相关配套法律,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管理服务,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联合各方,破解瓶颈制约,构建“走出去”组织构架。政府部门可在宏观层面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的产业引导、国别引导和风险预警发布,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科学机制的依据。二是发挥金融机构在海外网点及工作组就近服务的优势,通过金融服务提升企业“走出去”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风险管理和人才储备,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海外发展战略。四是切实发挥投行、法律、财务评估等各类机构对企业境外投资的专业化咨询和服务作用。 三是建议扩大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改进金融服务,配合多种融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融资项目积极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并加强对境外投资国别风险的防范,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境外投资的特点和需求,积极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强化政策性保险的功能,适当拓宽承保地域范围、提高额度、降低保费,切实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陈晓星: 我来自中国铁建,在国外工作多年,提几点感想和建议。重点介绍一下铁路“走出去”。国家提出了“一带一路”协同发展倡议,我们中国铁建的本行就是铁路建设。中国铁建原来是铁道兵,84年兵改工,成为了企业,开始做市场。这几年的发展很快,主要得益于高铁的发展。我们“走出去”的时间也比较早,早在七十年代承担了坦赞铁路的建设。在海外的铁路项目由中国企业承建的,大多数都集中在非洲、中东和亚洲等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为了高铁“走出去”,我们做了很大的努力,下了很大的功夫,在主要发达国家和次发达国家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土耳其高铁。最近炒得很热的墨西哥的高铁,也是花了很大精力,做了很多工作。在“走出去”的历程当中,我们有经验,有教训,有高兴的时候,也有流眼泪的时候,体会很多,酸甜苦辣都有。 总的来说,我们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企业,尽管像中国铁建以铁路建设为主业的单位,“走出去”是必然的。铁路整体的施工能力已经远远超出了国内市场所需。国内的工程施工单位很多,竞争很激烈,大的单位也很多,企业“走出去”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一带一路”,高铁“走出去”,对我们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千年之后都不一定再有这样的机会。这既是我国发起的合作倡议,符合周边国家共同的利益需求,是我国企业的重大机遇。中铁建也很重视,正在和有关铁路系统的单位一起研究,由工程院牵头,共同承担中国铁路“走出去”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我们的海外市场做得还不错,但总体份额还是很小。中国铁建不应该是中国的铁建,应该是全球的,应该是国际化的铁建。我们要成为国际化的企业,任重道远。我们单位刚刚召开了年度工作会,提出借助“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尽快把铁建变成真正国际化的企业。 在“走出去”过程中,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障碍。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政治风险,比如最近墨西哥的高铁。当然,冠冕堂皇来说是由于石油价格降低,当地收入减少。但里面也有很多的政治原因,包括反对党的干扰,等等。推进高铁“走出去”,在其他国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比如政局的变化,一般来说,重大的铁路项目投资大,往往会成为国家一号项目,所以另一个政府上来以后,就要对项目进行审查,往往需要我们再做工作,再启动,付出的人力物力就无法预计,付出的时间代价使经济效益就差多了。所以推动中国铁路“走出去”,要充分考虑到政治因素。 我建议首先把“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变成沿线各国的共同意愿,变成其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做这样的事情,只有国家层面才能做,企业可以帮助推动。我们的意愿和他们的意愿,我们的需求和他们的需求对接起来变成共同的利益,这样推动起来就会顺利。 第二个问题跟今天的主题有关,这么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入怎么进行金融支持。很多沿线国家,仍然比较贫困,就是比较发达的国家,也不一定能拿出这么多钱来修铁路、修通道。对于一些国家的铁路项目,我们都会提供优惠贷款,土耳其高铁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中方提供了高比例的优惠贷款,没有贷款支持是不可能把此项目授给我们实施的。贷款怎么贷?一方面从国家整体对外方针考虑,对方国家提供主权担保,从金融机构来说,主权担保有多大的用处?这个国家就没钱,像非洲的一些国家,一年的GDP只有几十亿美元,他们是还不了钱的,那也就是个心理安慰。主权担保需要,但更重要的是财政担保,财政担保他们也拿不出来,很多国家往往不愿意提供财政担保。 前几年执行的安哥拉模式,用石油换项目,很成功,做得不错,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都授予了中国公司,对方拿石油跟我们的石油公司合作,加上银行融资,这个模式也很好。后来又扩大到其他模式,比如矿产资源担保。但是现在又面临问题了,石油价格大跌、矿产资源价格也大跌,担保不了,这个国家的收入降低,担保给你,你也不一定敢要。融资问题怎么解决?一定是要有回报的,一定是要有担保的。 我觉得应该放开思路,企业面临着必须要“走出去”的历史机遇。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各方面的水平都有很大提高,大部分产能都是过剩。我们在尼日利亚搞了个莱基自贸区,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会到国内企业的苦衷。现在整个国家都面临着“走出去”,要进一步扩大在全球的影响力,也是中国要在全球做出更大贡献的时候。 怎么做出贡献?特别是对第三世界国家,不光是给他们提供资金支持、技术转让和帮助他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很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建设本国的产业,建设他们本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应该输出去,园区的模式也是很成功的因素。在境外搞园区是很好的百年大计,是中国企业集群式在境外投资的平台。有了好的平台,吸引大量的中国企业进去投资、建设,可以集中降低企业风险,中国企业可以抱团投资、抱团经营,降低产业链的投资风险,也可以帮助当地建设工业化,解决就业问题。 我的建议是铁路通道、“一带一路”整体规划要和沿线各国的港口、园区以及帮助这个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铁路本身是很难赚钱的,投资成本回收很慢,回报期很长。很多国家在这个方面的认识不足。在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好的情况下,我们的铁路投资回报期仍然还是很长。如果把铁路建设和通道建设、资源开发、港口发展、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使这些方面产生的经济效益,尤其是城市化建设的效益会好得多。再加上利用当地资源加工中国需要的产品,特别是农副产品。非洲有大量的土地,有很好的太阳和水利资源,可以生产很多中国需要的卫生的食品。 我们可以加大对非洲的农业开发投资,输出一些技术和资金,拿回我们需要的产品,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这可能就是另外一种商业模式。在这种商业模式上的金融支持和收益保障,需要统盘考虑,不是一个企业本身可以做到的。我们搞铁路的,搞不了农业。搞农业的,搞不了港口。我认为可能需要政府搭台,企业共同参与,搞一个企业联盟,或者是大型的投资控股集团,共同开发某一个地区、某一个项目。 通过通道建设,把矿产资源开发和铁路建设、铁路沿线的资源开发结合起来,比如港口周边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的开发、城市的开发,都能够结合起来,效益的综合性才能体现出来。 回到“一带一路”,建议把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资源整合在一起。首先,“一带一路”要把沿线各国的利益需求整合在一起,还要把国际上其他国家的资源优势整合在一起,尤其是金融资本,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接受全世界的资源,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一带一路”需要的钱太多了,可能我们的外汇储备都投进去还不够。要把西方的反对声音和势力变成我们的合作伙伴。“一带一路”的铁路“走出去”,我们也有很多竞争对手。高铁“走出去”,原来在中国是我们的技术合作者,现在我们“走出去”了,他们就成为了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希望所有的事情不一定都要竞争,合作也是可行的。 回过头来再讲墨西哥的铁路,经过我公司多方运作,业主在招标中要求只要投标方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欧洲技术标准既可,通过变通,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实现了中国高铁技术标准的“走出去”。建议在铁路“走出去”的过程中,不要刻意强调标准的问题。我国高铁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在诸多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在铁路“走出去”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国际咨询机构,让他们把中国的铁路技术标准和欧洲的标准融合起来,放到一起,实现中国标准和欧洲标准的统一。标准问题解决了,我们的装备、材料“走出去”就没有了障碍。 在融资方面也不能着急,要找到切入点,首先打通中国大陆和印度洋的通道,不要总是依赖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国家搞好关系,把有些项目首先列入“一带一路”的先行先试项目,以此为切入点。 现在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非常高,但另一方面又很害怕,因为他们不了解所在国的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情况。要充分发挥驻外机构的力量,尤其是使领馆的力量发挥不够。还有就是发挥商会的力量。尽量减少中国企业的内耗,避免中资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卢迈: 到现在为止的讨论非常好,也很有效率。 郑军: 各位领导:下午好!很荣幸、很感谢受邀参加今天的研讨会,借此机会,汇报下我们公司在尼日利亚投资建设的莱基自贸区情况和对企业“走出去”风险防控、金融支持的几点建议。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中尼经贸合作区,位于尼日利亚拉各斯州东南部的莱基半岛,占地30平方公里。2006年5月经尼日利亚联邦政府认可,由中方联合体-中非莱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莱基”)与尼日利亚拉各斯州政府签署合作开发协议,拥有土地使用权99年,特许经营权50年。2007年11月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成为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之一,2010年11月通过了商务部和财政部的联合考核确认。莱基自贸区为“综合新城”的发展模式,将开发成集工业、商贸物流、保税仓储、居住、娱乐和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特区。 莱基自贸区位于非洲第二大经济体的尼日利亚的经济中心—拉各斯,该城拥有人口2100万,也是西非最大的经济都市和商业中心。莱基自贸区位居拉各斯东南几内亚湾黄金海岸的优势地段,南临大西洋,北接莱基礁湖;离拉各斯50公里,距其现国际机场和深水港码头分别为70公里和60公里左右;离拉各斯新规划的并已启动建设的国际机场和莱基深水港码头分别仅有10公里和3公里,区位优势明显,可直接辐射尼日利亚及周边西非国家甚至欧美国家,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与尼日利亚联邦政府、拉各斯州政府签订的管理协议和法律文件,莱基自贸区可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2010年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区(NEPZA)以政府公报方式下发了针对莱基自由区的管理规章(GAZETTE)。优惠政策主要有:1、税收方面:联邦、州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税收均予以免除;区内企业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制成品、机器和设备、消费品及其他与投资项目有关的物品,均免征进口关税,且不受配额限制;2、外汇管制方面:外资投资股本可随时撤出,外商投资所得利润和红利可自由汇出;3、市场准入方面:区内企业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在依据尼政府有关规定交付相关关税后,可在尼国内市场销售,商品关税仅按原材料价格和零部件价格计算和征收;货物进出口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由于《非洲增长与机会法案》,区内企业对欧盟和美国出口不受配额限制;尼日利亚是《洛美协定》的缔约成员国,区内企业对欧盟市场出口享受特惠关税;4、安全方面:区内禁止工人罢工和封闭工厂,尼日利亚政府在合作区内派驻警察,合作区可组建保安队;5、服务方面:所有手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中非莱基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改由中铁建中非建设有限公司持股)、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合资组建,资本金为11.4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铁建占股74.5%,中非基金占22.9%,江宁开发区占2.6%。 中非莱基与拉各斯州政府及其设立的莱基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莱基自由区开发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建设运营莱基自贸区。莱基开发公司由中方控股,占股比60%,尼方股份为40%。根据协议,中方承诺现金投资2亿美元,尼方投资6700万美元,拉各斯州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折价占比20%,中尼资金投资比例为75:25。 自2010年年初,莱基自贸区由中国铁建主导开发。在总结中国开发区成功经验和参考苏州工业园模式并充分结合尼日利亚市场特点的基础上,确立了“综合新城”的发展模式,即将莱基自贸区建设成为“拉各斯都市卫星城、充满活力的商贸城、现代化的工业新城和环境优美的宜居城”。根据新的发展模式,莱基自贸区的产业定位是:以商贸物流业为先导产业,以产品加工制造业为优势和基础产业,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以金融、休闲旅游等城市服务业为配套产业,形成具有内生增长力的新产业体系,打造配套完善、运作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综合产业园区。该规划已获拉各斯州政府批准,成为其对莱基半岛“蓝绿生态城”总体规划的一部分。 截至2014年12月底,莱基自贸区已完成投资总额约1.4亿美元(14114.3162万美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1.1亿美元(11276.9071万美元)。完成了30平方公里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商贸物流园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和部分单体建筑的设计,目前正在进行市政设计和城市设计;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基础设施可满足现场办公和前期入园企业的配套服务需要。特别是12兆瓦的电站已建成将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力供应,过渡性天然气站、海上浮点加油平台(SPM)、等工程项目正在推动中。 在招商方面,已有38家企业(中资企业17家,尼19家,其它国际企业2家)正式入园兴建或投产,实际完成投资1.02亿美元(10214.67万美元),实现产值约5702万美元,带动进出口贸易4776余万美元,带动当地就业361人。投资范围涵盖石油天然气存储、钢结构生产、汽车组装、家具和建材生产、进出口贸易、工程建造和商贸物流服务等。此外,还有60家中外企业已在园区注册或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协议投资总额逾7亿美元,包括华为、中国重汽、玉龙钢管、中北矿业等重要企业项目在追踪,显现出良好的后发态势。 在园区运营方面,随着“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投入使用,尼日利亚政府驻区机构如出口加工管理局、海关、移民局、警察局等人员配置已经到位,就地可为入园企业提供高效率的一条龙服务,优惠政策逐步落实。园区内保安队和驻区警察、宪兵24小时巡逻保卫,为区内企业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是目前乃至“十三五”期间的最重要特征之一,“一带一路建设”、“投资非洲”和“海外工业园投资”将是三大优先发展领域。从内部环境看,2015年是莱基自贸区项目划转中非建设具体管理、实现与尼日利亚市场资源真正整合的第一年。公司在尼工程承包市场稳步发展,成功签约尼日利亚沿海铁路项目;加上莱基自贸区经过近9年的建设和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尤其是过渡电厂完成即将提供24小时不简短电源供应,优惠政策逐步得以落实,自贸区积蓄的潜力和影响力日渐凸显,莱基自贸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 我们正在制订“三年规划”。总的目标是:到2017年底,莱基自贸区必须实现正的现金流,力争达到账面盈利,实现给股东的首次分红。 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优惠政策落实难、外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向非洲招商难度大、专业性高层次人才匮乏,特别是融资难。 对“走出去”风险防控和金融支持的几点建议:(一)发挥好政府的作用,防控“走出去”风险。防控企业“走出去”风险,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建议中国政府方面能出台系统的、又符合国际规范和我国国情的“对外投资法”,改变海外投资无法可依的局面;梳理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议,制订细则,使对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能利用好双边保护协议切实维护好海外权益;对重点国家、重点领域,应签署特殊的双边协定或协调机制。如对境外合作区,应有针对境外合作区合作的双边协定、协调机制。目前已有一些国家签署了,但没有达到全覆盖,比如中尼两国之间还没有类似的协定。 (二)发挥好国家整体对外合作资源的协同效应。成立更高层次的政府对外合作协调机构或协调机制,破解政出多门,资源分散的问题,发挥协同效应。比如境外合作区存续时间长、引领作用大、示范效应强,又多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我国政府可有意识地、有侧重地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对外合作与有条件的合作区建设和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好合作区的平台作用。如对外援助的水、电、港口、道路、政府办公设施、医院、人员培训等建设项目,文化交流活动的孔子学院等,政治和经济合作中的双边促进活动、商品展会、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等,直接置于合作区规划区范围内或相关地区。一可利用合作区日益完善的基础配套,减低相关项目的建设成本;二可增强合作区的影响力,便利和促进合作区的建设及运营;三可直接引领和服务于走出去企业,坚定其投资信心,拓宽其经营渠道,扩大其投资收益。 (三)加大对走出去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企业“走出去”,更要持续“走下去”,面临各种压力和风险。建议政府能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多些倾斜政策,帮助解决重大的政策和技术问题。比如对境外合作区建设项目,涉及的层面多,投资大、周期长、资金回笼慢,困难多、风险大。但放眼长远,对国家、对企业都极具战略意义和经济意义。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作为实施企业,又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因此建议我国政府能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下,“引导”和“扶持”并重,继续加大对境外合作区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并根据境外合作区建设的不同阶段、特点、国别和需求,适时研究出台更多的扶持发展政策,包括对与境外合作区建设和发展相关联的协同政策、招商促进政策等等。 (四)加快金融“走出去”,协助解决融资难问题。“走出去”企业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强大支持。一方面需要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走出去企业创新金融产品,破解融资难题;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的金融机构“走出去”,能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比如,境外合作区实施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内保内贷,致使实施企业除了要承担巨大投资压力外,还要承担担保风险,不被股东方所接受;而外保外贷,又面临高昂的境外融资成本,企业不堪重负。这些问题也是入园的中资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建议探讨如何盘活境外合作区以及走出去企业在境外形成的固定资产,使其能成为可担保抵押物;又能充分利用国内外汇储备,实现外保内贷,降低融资成本。还建议国家政策性银行给予境外合作区项目优惠性贷款的先行先试和倾斜性政策。谢谢大家。 张天琴: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进出口银行的情况,再对刚刚各位企业家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应。进出口银行是以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为主业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走出去”始终是进出口银行的基本职责和工作重点。一直以来,我行充分运用援助、信贷、担保、投资和同业合作等各种金融服务手段,不断完善支持“走出去”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进出口银行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融资主渠道。同时积极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文化部等产业主管部门合作,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性金融资源在该领域的支持效率。1994年至2014年,进出口银行累计支持“走出去”项目1832个,支持合同金额共计4234.15亿美元,涉及国家和地区超过150个。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们亲身经历了中国企业“走出去”从小到大、从单一的产品出口、承包工程到进行大规模海外投资并购、收购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进出口银行在业务产品体系建设上逐步完善,通过发挥“两优”贷款、境外投资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出口信贷等政策性强、利率低、贷款期限长的优势,我行在助力中国企业有效拓展海外市场,拉动出口贸易,带动过剩产能转移、成熟技术转让和中国标准“走出去”,培育中国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敲门砖”和“助推器”的作用。刚刚大家提到利率偏高,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进出口银行在这个方面有一定优势,例如两优贷款利率是相对较低的,贷款期限也比较长,最长可达25年。 在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进出口银行也随着企业发生变化。刚开始只是支持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和企业从国内走向国外的投资设厂。企业“走出去”以后,怎么走得更好、走得更稳,这是我们这两年做的工作。这两年,我们加快业务创新步伐,推出了境外中资企业发展贷款,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支持领域涵盖企业走出去的前期准备、实施投资、后期运营到扩大发展等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扶持中国企业不断成长为大型、全球化经营的跨国企业。同时,我行还推出了国际经济合作贷款、买方信贷配套资金贷款等创新业务品种,以维护中国利益、增强中方企业对外贸易“话语权”为业务主旨,不断充实政策性金融服务“走出去”的业务内涵。 今天会议的议题是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中国企业不仅包括生产型企业或者是建筑企业、工程承包企业,也应该包括金融企业的“走出去”。大家都提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走出去”的问题,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来看,通过金融资本“走出去”引导产业资本“走出去”是一个趋势,而我国金融资本走出去的步伐还是偏慢,金融监管也很严格。我想提一个建议,建议政府对金融“走出去”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加快政策性银行海外机构网点的布局建设。进出口银行成立二十年了,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海外分行,三家境外代表处,与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求的金融服务配套还有很大差距,只有加快金融企业海外网点建设,才能更好地带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二,要加快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大家都提到贷款利率高,这没有办法,是因为银行的融资成本就高。现在进出口银行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走出去业务实际是亏本经营,但长期亏本经营是不可持续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因为融资成本高造成企业的贷款利率高。怎么降低融资成本?这关系到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很多企业都知道境外有低息资金,但金融机构用不了,金融机构对国外的融资需求也是非常迫切的。如果国家在这方面给予宽松政策,允许中国的金融机构在国外进行融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 第三,对“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不仅是贷款的支持还应包括投资、担保、直接融资等一系列融资手段的协同配合。我们提到“走出去”只想到需要银行贷款支持,这个看法是比较片面的。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都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如果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手段与银行贷款相配合,可以适当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近年来,进出口银行与境内外优秀机构投资者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意大利曼达林基金、中国-日本节能环保投资基金、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等多双边合作国际基金,投资业务遍及全球各大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球的股权投资合作平台,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发掘海外优质投资项目,拓展融资渠道。进出口银行也可借助多元化的业务平台,以投贷结合方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融资安排,在保障企业出资人更多的享有未来权益增值的同时,拓宽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第四,从支持“走出去”的环境建设来讲,建议希望中国有更多服务类型的中介机构“走出去”,更好地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投资顾问公司、财务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以及管理咨询公司)在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广泛的信息来源,可以减少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同时中介机构专业能力精熟,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前期尽职调查,可以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科学、可行的评估,明辨法律财务等风险,帮助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高国际化运作效率。由于外资品牌投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较高,部分企业为节省投资成本,放弃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投资服务机构,结果因专业经验欠缺及项目尽调不充分、方案设计有遗漏等原因,导致交易后隐藏的矛盾暴露,有的甚至影响到项目正常运营下去。而中资的咨询机构主要是以中国市场和中国企业的了解为主,对国外的情况,包括投资所在国的情况,他们并不清楚。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对咨询服务报告中的风险判断、资金测算和项目实施还是有所差距的。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考量,有些重大项目不宜与外资机构合作。因此支持中介机构的做大做强也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第五,大力支持中国标准“走出去”。标准是当前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以前单个产品之间的差异化竞争已逐步演变成所在行业的标准竞争,控制或影响标准的制修订成为市场竞争新的焦点,标准竞争优势是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分配更多利益的重要基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作为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依托先进的技术标准掌控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导权。因此,大力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让更大范围的国际市场接受和采用中国标准,也是提高企业“走出去”能力,提高我国国际话语权的具体抓手。 陈新: 感谢卢秘书长的邀请,让我有机会跟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我先介绍一下信保的情况,再谈几点建议。 中国信保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成立的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当时国家是希望通过国际通行的做法来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而且也是充分意识到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各种问题,包括刚才几位专家提到的融资问题、中介服务的问题,以及“走出去”面临的各类风险问题。中国信保成立的第一年,保险金额是27亿美元,到去年年底,保额已经达到4456亿美元,其中短期险实现承保金额3400亿美元,中长期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也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关于会议通知里讲到海外投资的铁路和核电的问题,简单给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数字。中国信保在支持海外投资方面,主要承保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支持中国的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从2001年成立以来到现在累计海外投资险保额超过1400亿美元,涉及国家和地区80多个,行业主要是油气、矿产、新能源、电力。我们既保股权,又保债权,包括股东贷款。从海外投资的洲别分析来看主要在亚洲,1400亿中的1013亿美元在亚洲,非洲是165亿美元。在铁路和核电方面,之前中国企业主要通过EPC总承包、机车和客车出口等形式“走出去”,对此中国信保主要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为这类项目提供支持。在支持铁路、高铁、机车和客车出口方面,截至目前中国信保累计支持了28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肯尼亚、阿根廷等国。核电项目方面,中国信保已成功承保一个项目,保险金额超过7亿美元。 关于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是征收风险,分为直接征收和隐性征收。直接征收越来越少,现在主要都是隐性征收,比如东道国通过税收、法律的变更使原本可行的项目变得不可行,最明显的是欧洲的光伏项目,当时对方政府承诺了补贴和税收优惠,但后来由于财政困难,补贴和税收优惠不能落实,项目经营不能持续,变得不可行。第二是战争和暴乱风险,例如利比亚战争的风险、越南暴乱的风险、缅甸军事冲突的风险等。第三是项目的执行风险。第四是政府违约的风险,很多项目都要跟当地政府签特许权协议或执行协议,只要承保的时候这些协议已经签署,都属于中国信保的保障范围。 关于本次的会议主题,无论是“走出去”,还是金融支持、收益保障,其实都跟风险有关系,既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也涉及执行风险和市场风险。关于这些风险,中国信保既能保政治风险,也能在信贷项下承保商业风险。在座有很多企业也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客户,银行也是我们的客户。 关于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谈两点认识,第一,我们认为首先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国内,政府具有调动资源集中做事的优势,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取得这么大的成绩,与这一点是密切相关的。但在国际市场上,政府和市场要有所分工,政府应该更多关注制度建设,参与制订规则,搭好平台。而对一些商业谈判和风险评估,投资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要做更多的工作。另外,在金融支持方面,也有政府和市场资金的问题。政府参与得多了,无形当中会挤出市场的资金。处理好了会双赢,处理不好对双方都有伤害。因此,建议政府充分利用中国信保这个政策性工具,更好地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引导、推动作用。第二,融资模式方面,我们感觉到中国金融机构的市场程度不够高。因为我们的金融机构是本地长大的,要到市场化程度非常强的海外市场打拼,很多东西都是我们没见过的,因此金融机构也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学习。对于一些国外项目的融资,国外经常通过公私合营、非约束保险、债券市场、资本市场去操作,风险规避措施也有通过衍生产品操作,但这些我们用得还很少。包括对境外资产的认可程度,包括它的评估、管理,都是需要逐步探索的。我们现在也在扩展可接受的担保措施,也不光是主权担保,境外资产抵押、长期贸易合约抵押、仓单的抵押、固定资产的抵押。 提几点建议:一是贸易规则和制度安排,希望政府能够多参与,包括大家提到的投资保护协定。在英美国家,在没有签订双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是不保险的,他们认为保了以后没有后续的手段。有投资保护机制的,我们可以依据协定去追偿。 二是税收的问题,项目在国内研究是可行的,到国外就不可行,很大的问题是在税收上。包括劳工和社区管理都有很多问题,这方面我们结合赔付项目进行过总结。目前正处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时期,发达国家也愿意跟我们谈,而且希望听我们的建议,应该抓住机遇。由于对历史背景不了解,对于规则对我有利,还是无利,掌握不透。有些项目不能完全市场化,政府补一下就可以市场化,也就是公私合营的方式。像铁路就是这样,在有些国家是可以商业化的,而铁路项目很少可以通过市场回收。我听他们说香港地铁是上市公司,是有收益的,北京有一段地铁也是可以的,其他的都很难。这就需要在项目分类支持过程中有所了解,需要政府制定规则。 第三个方面是涉及到中国信保的。中国信保承担着推进“一带一路”战略项目的责任,我们的压力也很大,对中国信保的风险处理能力的要求也很高。当然,我们自身也要提升风险处理能力。关于提高风险处理能力,有两条路:一个是学会运用国际惯例,比如诉讼问题,国际惯例国际规则问题,包括国际上的债务重组安排,有很多机制。中国信保可以赔,但赔了以后要去追偿,我们也要承担责任。我们本身是风险的屏障,我们不能把国外的风险系统性地传递到国内。二是中国信保必须在海外建立机构,我们保的大量资产在外面,风险也在境外,仅仅国内的管理肯定是不够的,因此这方面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大力支持。 四是要用好政府的力量,发挥好市场的作用。中国现在的体量在国外的影响力还是非常大的,要用好。当年美国奥巴马上台的时候提出“巧实力”,并不是说美国没有块头,而是要用“巧实力”。 李甦: 简单汇报一下我们在“走出去”过程中的感受和体会。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是2007年5月份成立。公司主要业务是三条线,一是组织建设国内首批三代非能动机组建设。二是做好技术引进,做好国内技术共享,提升行业水平,包括实现三代核电的自主化、普及化。三是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的实施主体,开发出更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核电技术。目前CAP1400已经基本完成了项目设计,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已经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的审查,示范电站在石岛湾,正在等待国家的开工批准。近几年来,国家核电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海外项目开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在重点目标市场,比如南非、土耳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在土耳其市场,去年年底,联合美国西屋公司与土耳其国家发电公司,在土耳其能源部部长的见证下签署了土耳其第三核电项目的开发可行性研究排他性协议。 下面跟各位分享一下核电“走出去”的市场机遇。据目前世界核协会的统计,到2030年前,明确有核电建造计划的反应堆是158台,还不包括中国规划建设的59台,平均每年要建成8台新机组。新建核电总计容量是17800万千瓦,总投资1.5万亿。这些市场国家中,除了已经完成招标或选定供货商的国家,以及美国、俄国、法国等技术出口国以外,剩下可供开发的国家的台份是60-70台,包括土耳其、南非、英国、巴西等等。 卢秘书长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核电的建成价的问题。目前从美国学术机构研究公开的数据来看,美国三代核电的千瓦建成价是每千瓦6500美元的水平。我们国家的要求是核电上网电价要与脱硫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相比有竞争性。 针对这种市场空间,从国家的战略角度来看,核电也是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名片,推动核电在“一带一路”中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完全契合国家的战略目标。据统计,“一带一路”上的国家总共有50个新建的核电机组规划。这对中国的核电企业来讲意味着巨大的机遇。同时,这也是机遇窗口期的概念。从核电来讲,两代核电的寿期是40年,三代的是60年。如果这次战略机遇期错过,就还要再等待几十年的时间,才能赶到下一次的世界核电发展。 再跟大家分享一下目前核电市场的新趋势和新特点。首先是新技术。在福岛事件以后,新建各国都明确要求把先进性和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目前能够“走出去”的基本上是三代先进的核电机型,对我们和欧美发达国家都是一样的。第二个新趋势是从以往的比较纯粹的总承包方式向EPC带资,甚至于向股权投资、BOO的方式转变。下一步的核电开拓国际市场,就要与金融机构和银行结合。 三是对经济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核电站的设计、设备和建造要具有竞争优势,另一个是投融资条件也是提高经济竞争性的重要因素。从核电的特点来讲,一是建设周期长。二是在建成价里面,财务成本占很高比例。实际上融资成本和财务成本也可以体现综合的经济竞争性。 四是随着新兴国家发展核电,目前出现了两种比较有特点的模式。一种是全产业链的保姆式的模式,都由乙方承担,包括乏燃料。另外一种模式是在建设核电的过程中,明确提出比较高的自主化和国产化的目标要求,要求在建设的同时,帮助目标所在国搭建核产业工业体系,这对自主化和国产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这点来看,我们也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从政府层面,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要提供政策支持,还要提供对我有利的国际间协议和公约的法律框架。核电上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如果核电作为投资运营方,必须要准备好承担核电运营的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国际上有两大体系,第一是以欧洲公约为代表的。第二是目前美国推的核损害赔偿补充公约体系,主要是美国牵头,印度、东南亚、日本参加。我们的是以国务院法规形式颁布的国函64号文。在核电企业走到国际市场当中,针对损害赔偿的法律框架,如何快速有效地跟目标国的法律法规接轨,这也是目前研究的问题。 同时,针对投融资的工作,也有几点考虑和建议。一是现在目标所在国,无论是欧洲国家,像张总提到的英国,还有东欧国家保加利亚,还有土耳其这样的国家,目前是不提供主权和财政担保的。以英国电力市场改革为代表的差价合约的方式,或者是向承包方、投资方提供差价合约回报担保的协议或者是构建保障协议的方式来保障投资方的投资回报。建议与金融机构一起针对这些模式进行深入研究,适应市场的明确要求。 我们了解,国家准备建立一系列的基金,比如中非发展基金、金砖银行、丝路、投贷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我们希望能够很好的对接,积极寻求运用好这些基金,为我“走出去”提供更有优势的支持和服务。特别是感受到对核电这种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开发、可行性研究、培训和本地化能力建设,前期投入相对较大,也包括下一步支持企业在当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国际市场的公众接受程度。如果共同运用好基金,可以更好地为“走出去”提供支持和保障。 唐和义: 我从制造业“走出去”工作的角度谈一下。目前我们国家已经成为制造业大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目前正在积极推动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强国的转变。结合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推动产业国际化布局、引导企业提高国际化竞争水平,这几个角度已经成为我们制定“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中国制造2025”是国务院要求工信部制定的重要规划,我们也正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推动“走出去”也成为重要的战略任务。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走出去”十分活跃,除高铁、核电领域外,也包括像吉利并购沃尔沃、南车收购德国伯格、中联重科收购意大利的西法。此外,还有制造业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投资建厂等。这些都直接推动了我国制造业的国际化进程。工信部一直高度重视“走出去”工作,我们与发改委、商务部、开发银行等部门和机构合作,在推动“走出去”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十八大以后,为了贯彻中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精神,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加快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措施。最近陆续召开了机械、轻工、电子、汽车、石化10家行业协会的研讨会,分别与三一重工、华为、南车、吉利等重点企业进行座谈。这几天有两个工作组在地方进行调研。在研究工作中,一些企业普遍反映出“走出去”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比如缺乏顶层设计、国家总体战略不明确、国内法律政策、中介服务支撑力度不够、海外风险防控能力不足、融资能力低等等。 下面针对会议命题,聚焦金融支持和风险防控两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当前的工作,谈一点意见。 关于加大海外金融机构的服务力度、解决融资难问题,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在金融支持方面,企业普遍反映存在3个问题:一是对企业的“走出去”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系统性不够。当前我国的优贷资金有限,支持的多数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而且主要是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对于民营企业和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制造业“走出去”项目的申请难度大、周期长。有些企业提出某些政策性银行对于对外支持的贷款,按照国别要划分额度,额度已经满了的要排队,拿不到贷款。二是我国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布局结构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且境外分支机构贷款意愿不强,能力不足。不仅制造企业的海外客户难以申请贷款,制造企业的海外项目也难以获得贷款,特别是对海外客户,比如某汽车企业提出能否对海外经销商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产品走出去和海外服务网络的建立,在这方面可能还有欠缺。三是对政策性银行或基金的操作模式,企业还不够了解,难以及时申请支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研讨中,各方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请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政策的指导力度,进一步细化、明确申请程序、规则,增强程序的透明度,便于企业申请。二是扩大优买优贷政策性贷款的资金规模,结合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根据需要,适度延长贷款年限,取消相关额度限制。三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项目的支持力度,相对于能源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制造业的项目相对较小,扶持资金要适度向制造业“走出去”和项目倾斜。四是加快构建我国海外金融服务体系,可以借鉴日本、韩国、美国等国的做法,企业到哪里,金融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做贴身服务。在金融机构网点设置、业务类别安排上多听企业和行业的意见。五是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亚行、世行等国外金融机构的优贷资金。 在海外投资的风险防控上要建立法律完善、指导有力、应对高效的长效机制。关于海外投资风险的防控,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是近年来受“中国威胁论”的影响,部分国家对我国企业“走出去”设置了多种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安全壁垒,造成对外投资的障碍,有些已经达到刁难的地步。一些国家政局不稳,社会动荡、治安恶劣,驻外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地缘政治的风险十分突出。现在的通胀和汇率不稳定,使企业收益难以得到保障。 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行风险防控:一是抓紧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对企业境外投资资产给予保护。二是加强对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投资的指导和掌控,完善应对贸易摩擦和境外投资重大事项的协调机制和预警机制,及时对有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重大风险进行预警,提出应对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可以考虑开展境外重大经济合作项目风险排查,建立境外企业投资外源性风险管控的评价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合作,建立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的应急长效机制,解决和处理境外安全问题。四是国家层面加大对贸易壁垒的协调力度。一方面建立各个部门的双边合作机制,在国际层面做好协调服务;另一方面做好企业应对的指导工作。五是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支撑。 今天在座有很多金融机构的领导和同事,借此机会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确定扶持的重点确定、扶持项目安排方面加强与我们的合作和交流,特别是安排项目方面,希望能够发挥工信部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熟悉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的优势,大家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这次会议听了很多专家对“走出去”工作的认识,对我们做好“走出去”工作有很好的支撑作用。谢谢大家。 赵晋平: 首先感谢主办方邀请我来出席这次会议。作为政策研究人员,对企业“走出去”是非常关注的,无论是在国内调研还是出国参加国际会议或出访,经常要请一些已经走出去的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听他们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在这次会上,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走出去”企业的现身说法,确实给我们研究相关政策提供了非常好的支撑,也是向各位表示感谢。我主要想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走出去”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国际化战略的新常态之一,如何认识其重要意义。刚刚大家讲了很多,如果梳理一下,应该可以总结成五个方面。一是在全球配置经济发展资源的重要方式,既包括矿产资源,也包括能源、人才、资本等等战略性资源。二是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的重要途径。过去三十多年,我们利用传统的竞争优势,从全球化中获益,可以说是最大的获益者之一,今后恐怕不行了,因为比较优势在减弱,需要培育新的优势。新的优势是什么?就像大家讲到的,技术、品牌、管理、国际营销渠道、服务质量,这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通过参与国际投资,应该说可以得到快捷的效果,包括品牌技术,有很多成功企业已经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实际进展。三是拓展新的经济发展空间和激发新的增长动力。就以“一带一路”来说,涉及到全球人口的62%、全球GDP的28.5%、全球农业增加值的51%、2013年外资净流入的41%,出口和进口都是在31-32%左右。这么大的市场对我们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四是成为我国和世界各国之间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重要纽带。与贸易不同,投资更容易为合作各方带来利益,也就是成为利益共同体。不管到哪一个国家,首先提出来的是希望中国企业到这儿来投资。我们今后加强周边合作,特别是建立面向全球的互利共赢合作体系的重要纽带和重要渠道。五是参与全球治理结构改革和规则制定话语权的重要契机。要参与规则制定,参与标准的制定,企业通过“走出去”,成长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占有一定份额,为增加规则和标准话语权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个问题是目前企业“走出去”的风险和困难。这两个是不同的。从风险来说,尤其是信保的同志讲得非常全面和系统,我不再展开。一般讲到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主要是四个方面,政治风险、安全风险,作为安全风险,既有企业员工人身安全风险,也有企业财产安全风险。像华为这样在全球形成网络的公司,一旦什么地方出现恐怖袭击、灾难或动乱,难免就有本企业的人成为受害者。三是法律风险,大家并没有提到。我们到国外,或者说跟其他国家的官员、专家、企业家在座谈的时候,他们经常提出的一个评价就是认为中国企业没有很好地遵守当地的法律。我们是不是会对法律进行非常系统的了解和遵守,这是需要注意的问题。另一方面,有些国家的法律变化和调整给企业带来的投资也会带来巨大风险,比如南非,外国投资法正在酝酿大的调整,首先要把一定的股权让给黑人,必须通过黑人担保的方式才能在当地投资。如果已经进去了,对企业投资而言显然是损失。迪拜也有这样的政策。类似于这样的法律风险,我们怎么应对,可能也是需要注意的。一方面是企业自身遵纪守法的问题,另一方面是面临的法律变化调整。 关于困难,大家反映的最集中的问题也是今天的主题要解决的,就是融资难。我们在前几年做过很多企业的调查,包括利用企业问卷调查的方式。反映最强烈的、最集中的问题就是融资困难。不仅是难的问题,还有融资成本高。融资难也是制约“走出去”发展的重要因素。当然,还有其他困难,包括缺乏国际型人才、缺少开展国际化业务的经验等困难。 第三个问题是如何加强金融支持。我们讨论这么多问题,可以分分类。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加大金融支持的手段,既然它是核心的难点和困难,怎么解决。我觉得首先是加快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这个好像是虚,实际是并不虚,比如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利率市场化。由于目前企业不能在国际市场上直接融资,不仅是金融机构,包括企业,想到国外举债是不允许的。在上海试验区内,按照央行的31条,在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和利率市场化方面开始先行先试。企业进去了,可以在国际市场直接融资,而且在一定的监管条件下,可以用于境内的生产和投资活动,这对企业是非常便利的。 弘毅做的第一笔对外投资项目,在自贸区内获得很大成功。2013年出现大量的“出口一日游”现象。因为国内融资成本太高,企业承受不了,没有办法,只能通过做贸易的方式,通过广东和深圳之间的“出口一日游”,带来的是境外的低成本的资金,解决企业的融资。虽然这种方法是不合法的、违规的,但它有一定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来讲,资本项目的开放、金融市场的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如果不加大力度推进,融资难的问题很难在中期时间内解决。当然,我们看到中央下了决心,这也有助于未来建立很好的预期。我们的市场和国际资金市场是对接的,风险会上升,但企业一定会享受到国际金融市场成本比较低的实惠。 还有一点是需要加强官方合作,通过政策沟通和协调,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合法权益保护。大家都说到了投资保护协定,它还是传统意义上的投资协定,我们把它叫做准入后国民待遇,虽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并不涉及投资准入开放。奥巴马访华和习主席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2015年启动中美投资协定负面清单谈判。这意味着中国将会在投资准入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另一方面也要求投资东道国全面开放投资准入。中国将由直接投资的净流入国转变为净流出国,希望其他国家开放投资准入和提供投资保护将成为主要的政策目标之一。 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是比较多的,在相关的信息服务、财税政策等等方面,大家对财政政策有一定期待,在国际上也是有先例的,美国最到的本土投资法,企业对外投资以后,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要把利得带回美国,就必须按照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补缴。但是美国前几年为了鼓励美国企业回流美国,对该法律进行了修改,不再对美国企业回流资本征缴税差,对于鼓励美国企业回流本土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也值得我们探讨,真正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四个问题是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需要充分发挥官方金融手段的作用。三大官方支持手段,第一个是提供信贷担保,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资产本身是有限的,没有办法提供抵押物,怎么办?恐怕需要政策性的手段承担。二是提供政策性贷款,如贴息等,这些贷款的利率比市场利率低一些,有助于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第三个是信保讲到的投资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也包含这样的内涵,进出口银行也承担了部分信用保险业务。正想企业谈到的,目前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的能力还比较有限,我个人认为恐怕要拓宽经营准入范围,允许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参与其中,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服务。 第五个问题,对企业“走出去”的收益保障。一些观点把一个投资项目本身是否盈利作为投资收益的主要判断标准,似乎只有有利润了才算成功。关于这一点,我有一个不同的看法。企业在境外的并购投资,不能过度地用它在境外投资这件事上是否赚钱来衡量并购是否成功。要站在企业全球收益的标准上衡量投资项目成功与否。企业不同投资目的地投资业务的功能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是它的成本中心,有些是它的利润中心。如果要求所有投资项目都必须获益,这个观点是有问题的。要从合并核算的方法判断企业的投资收益状况。有些情况下,获得利润并不是企业投资的唯一目的,除此之外,还有技术、品牌等战略性资产。近看利润是不全面的。几位发言的人都提到了中联重科例子,我也曾经在中联重科做过调研。中联重科的国际化战略是十分成功的。一个是国际化人才,长沙的总部有一批外国人,或者有过在国外跨国公司工作经历的中国人,完全具备国际对接的能力。二是它投资并购后的品牌战略也很成功,中联重科的品牌是要提高影响力的,但现在还不行,那就和西法的品牌并列方式逐步扩大影响力。在面向欧洲市场的时候就利用西法的品牌。通过组合的方式,确实提升了中联重科品牌的影响力。第三个重要经验是“厂中厂”,在中联重科的总部设一个小工厂,把西法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都请过来,是相对独立的,在这个小工厂里按照生产活动的自然规律进行生产经营。通过把公司的很多人员派进去,跟着他们一起干,掌握大量的技能和工作技巧、管理经验。技术溢出效果明显提升。 对于基础设施投资,由于它的回报周期比较长,恐怕不能从短期的进展考察是否合格,更重要的是看长期需要。我并不是否认投资项目尽可能获益,但也要有一些不同的视角。 王跃生: 首先感谢邀请我来参加这个活动。我是看到研讨题目以后才来的,这个题目很有意义。我也认为“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和收益保障”是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至关重要的问题,所以我很想来听听各位政府官员、企业家和金融界人士的高见。听下来以后感觉收获不小。 我在学校研究中国企业“走出去”,而且专门讲授跨国公司金融和财务管理,就是解释投融资的问题。听了各位的观点,有些很赞同,对有些观点也有想法。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的想法。 我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高速发展是一个很特殊的现象,具有“中国奇迹”的特征。首先,中国企业走出去海外投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在企业海外投资发展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2002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年度规模才20多亿美元,现在增长到1千亿美元以上。其次,按照FDI的存量计算,70%甚至80%以上是国企和央企的投资,这样一个对外投资存量结构在国际上也是很少见的。对外投资主要是来自国有企业,这是很特殊现象,也是中国特色。 由于上面两个特征,我认为尽管对外投资规模很大,但中国企业走出去海外投资还很不成熟。因此,中国的对外投资跨过了从无到有粗放式规模扩张的阶段后,到了需要深耕的阶段,或者说精耕细作的阶段。这个转变可能就是从2014年开始的。因为这一年FDI的流出和流入大致平衡,有人说这一年是中国FDI元年,流出规模已经达到世界第三,我认为到了深耕的阶段。 从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的意义来讲,在全球一体化、中国影响力不断扩张、一带一路战略付诸实施这些大背景下,走出去对于中国的战略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从企业来讲,从微观基础来讲,中国对外投资“走出去”又是准备不足、基础不牢的,有点仓促上阵的意味。 这就说到走出去的决策与选择问题。走出去是国家的宏观大战略,国家应当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这没有问题。但是,企业走出去终归是企业行为,为了企业的发展和成长,当然要“走出去”,但这个过程不要成为行政命令的结果,更不能越俎代庖,由政府代替企业决策。我们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国企改革,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政企分开,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有的地方把国际化程度确定为考核国企老总的工作指标,我觉得就未必是适当的,也与国企改革的大方向不相吻合。不要让对外投资成为纯粹的政府行为,政府的责任是建立规则、培育环境、提供支持。一般而言,不要让政府既当教练员、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身几任。我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之日,就是海外投资成熟化之时。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走出去的金融支持问题。听了各位老总的观点,我都很同意。但我认为在讨论金融支持问题时要防止一个倾向。我们现在说的融资金融支持好像只是银行贷款,政策性贷款,希望贷款的成本更低一点,越低越好。当然,这没有错。但是,大家不能仅仅把眼光盯在国有银行的政策性贷款上。企业走出去的国际投融资、融资安排是非常广阔的概念,内涵丰富,企业要解决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有很多的融资方式、融资的途径、融资的渠道。中国企业的发展程度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都有限,现在的做法是企业从国内银行借钱,带钱出去投资,基本都是这样做。是不是中国企业走出去一定都要从中国带着钱出去,是不是全部资金都要来源于国内?融资方式是不是就是银行贷款?未必如此。如果我们仅仅这样考虑问题,我觉得这个做法未必是可持续的。就算我们有钱,也不是这个做法。 当然,有人说把外汇储备交给企业投资比买美国国债好多了,这是有道理的。但是不是仅仅有从银行借钱进行对外投资这种形式?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大量的海外投资,国有企业从国有金融机构借外汇从事风险巨大的海外投资,把海外投资的风险完全压在国家4万亿外汇储备身上,这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当我们的国有企业海外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企业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的时候,作为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有没有通盘的财务金融管理方面的筹划?资本结构和融资安排有没有通盘的考虑?我之所以说中国企业跨国经营需要深耕,就是因为我们的海外投资者在金融财务管理上概念上还是不足,在投融资规划上仍然滞后。国有企业的思路还是我们是执行国家战略、执行国家任务,我们是国家队,代表国家去修铁路、建核电站,国家应给我们提供资金保障。这个思路不是没有道理,但这毕竟不是问题的全部。在这方面,国企、央企应当向民营企业学习,学会在市场中游泳。而我们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仅应当积极支持央企走出去,而且应当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民营企业大规模“走出去”才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逐渐成熟的表现。 如果我们的企业经营者有了在国际市场融资、在全球寻找资金来源的观念,大家所说中国的资金贵,国际的资金便宜,内外融资成本倒挂的问题就不存在了,也就不会再一味地要求银行降息支持。当然,国有企业在海外直接融资,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可能还有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性障碍,而这恰恰是需要改革的地方,需要大家呼吁的地方。当制度性障碍不断消除,如果是由于你自己的能力不行,不熟悉国际自己市场的运作方法,不知道怎么进去,那就需要我们自己提高融资能力了。 马骏: 过去十年,由于中国企业国际化步伐显著加速,国务院发展中心企业所对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现象进行了长期跟踪研究,对在座的一些企业也进行了调研。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补充一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特点可以用“三高”来概括。一个是对发展中国家投资占比高。二是能源、金融、基础设施等基础性领域占比高。商务部刚公布,2014年中国企业参加348个国外铁路项目,比2013年多了113个。三是国有企业投资额占比高。虽然从企业数来看民营企业较多,但从投资量来看,国有企业占比高。 “三高”是相互关联的,它显示出我国企业国际化可能面临更加突出风险。大家知道,发展中国家投资风险高,特别是政局不稳、法律不健全、治安不好等矛盾比较突出。我们又较多投资一些基础性领域,基础性领域的投资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有些产业甚至很难盈利。这些长期投资很容易被套牢。以上两点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的要求。而我们的对外投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较高比重,他们能否应对这些风险?从实践看,很多国有企业的国际化做得不错,虽然有些也交了一些学费,但已经培养了一批国际化投资的专业化队伍。但是,我们也看到,有些国有企业出现一些问题,甚至是比较重大的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包括国资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公司治理不完善,内部管理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企业国际化造成了不利影响。 针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这些特点,主要提四点建议。 首先,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改革国资管理体制,推行混合所有制,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激励约束制度等等。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是国有企业走出去可以采用联合投资的方式。这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式,很多企业已经这么做了,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企业联合投资。比如联想收购IBMPC,中石油在海外投资油田,中国南车在美国投标机车等等。联合投资有很多方式,可以构建统一投资主体,也可以分别出资。联合投资可以取得优势互补、取长补短的作用。 三是国内应继续放松金融管制,支持企业走产融结合道路。国际上很多跨国公司都搞产融结合,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我们国家过去长期限制金融业务发展,实业企业利用金融资源能力严重不足。搞产融结合,并不是要内部循环,关键是提升实业企业利用金融资源的能力,通过在全球配置金融资源,突破金融服务的瓶颈,更好满足客户要求。 四是加强海外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海外商会为中国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在多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包括:与当地政府和社区沟通,为中国企业提供服务,减少内部恶性竞争等等。行业协会应加强技术标准的制定,为中国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提供基础性支持。 卢迈: 今天参加研讨会的有企业界的,银行的负责同志,还有学者,我自己的收获很多,有几点感想。第一,2009年亚洲协会发布报告,参考日本的指标,根据我国的发展情况,估计2020年中国的对外投资要达到2万亿美元。我们当时都觉得非常惊讶,但现在来看,现在已经1.4万亿美元,按照现在一年1千多亿的速度,到2020年完全可以达到2万亿。说奇特也奇特,如果人家已经根据我们的发展情况进行推算,我们有特殊的地方,但我们也有共同的地方。 第二,这些“走出去”的企业,在经济方面做出了贡献,政治方面也做出了贡献,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国际上关于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一个大国,,彼德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给出了三个指标。一是体量足够大。二是有足够的活力。三是对外开放,要有影响。按照这个标准,只有美国、欧盟和中国。日本接近,但开放程度不够。其他国家的影响力不够。中国作为真正负责任的大国,要发挥优势,要保持活力,同时要把我们的经验、长处、投资带到其他国家去,从大的历史趋势来讲,这也是很重要的。 第三,今天提到的很多方面都是很值得注意的。有同志提出说要把我们的目标和人家的结合起来,这一点很重要。我们目前的目标是产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而那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埃塞俄比亚的总理讲就是2020年进入中等收入国家。斯里兰卡也这么讲。中国给了他们希望,让他们看到了这种可能性。中国“走出去”就是帮助他们实现这个理想。所以我们也不怕墨西哥的情况,如果能够给当地带来就业和增长,迟早还会回到这些问题上。 中国目前在这些问题上的研究不够,比如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印度关于公路建设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有研究报告,我们只有在80年代做过类似研究,现在是世行做,我们自己还得再做。基础设施建设也好,工业园区也好,我们向人家介绍的是经验,,还带来投资,还带来技术。沿着这条路,帮助他们从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这方面的研究还是要做的。 二是大家提到的政府如何保护企业对外投资,专家在这方面说得很好,下一步需要研究。政府如何拿捏好自己的角色,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国际市场环境里,必须符合它的规则,市场经济需要企业独立运作,政府必须很好地帮助企业,就像我们总理出去做推销员一样。 三是很多具体的做法需要研究,像在境外设立机构、在国际市场上融资、税收优惠等等。这些具体的建议都可以列在上面,一块报上去,但需要更多的研究。 四是中国最缺的还是协同。就像体育运动里的单打总是还可以,一到集体的时候就不行。在协同上,政府可以起作用,企业可以牵头起作用,像核电这样自己组织。还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比如美中贸易委员会有很多这样的组织、欧盟的商会、香港的贸发局。这些机构的资金来源是企业捐赠,服务的对象是企业,它的监管是由理事会负责,比政府直接操作好得很多。这些都是现在急需发展的。中国的经济增长快,做这些事情也需要学习的过程,要用只争朝夕的精神尽快做好这些工作。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愿意为各位企业界、为学者提供服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3月份会举办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由基金会承办,得到了部委的支持。各位企业的领导可以来参与,跟国外公司的大老板交朋友,“走出去”的时候共同开展工作,借用他们的咨询服务,学习他们管理分担风险的经验。 今天的研讨就进行到这里,非常感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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