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副院长
我的主要观点是:对基层部门职能事项进行“深耕细作”,推进基层部门的简政放权改革与创新。
现对上面大家所讨论的问题做简单分析。我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转型中在一定阶段必然存在的现象:一方面,不管是从规模上还是从质量上,社会需求都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而且公众的期待越来越高;另一方面,政府自身在提供这些管理和服务时,严重存在与转型不相适应的问题,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已明显滞后于社会的转型发展,相当一批的基层管理和服务事项与社会关切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抱怨和不满越来越凸显出来。
以前之所以感觉没这么突出,而现在抱怨越来越多激烈,是因为社会需求的较快增长与政府服务供给的滞后之间,不管是在理念上,还是在方式上,存在显著的矛盾,与大家的期待存在显著差距。再加上基层部门和公务人员在管理服务中普遍存在的不规范、不作为、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根据加剧了这种不满。
这种矛盾还体现在:由于政府改革的不到位,政府服务模式依然是供给主导的,而不是需求主导的模式,即政府机构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何提供这些服务,应该是社会需求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基层政府部门自身所决定。要设哪些审批事项,以什么样的流程办理,需要设置哪些前置条件,要提供哪些证照等等,往往都是政府部门自己设定,而针对公众需求不够。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的设定,对公众的意见征询不够,缺乏公开开放的参与机制,也缺乏第三方评估与监督的机制。再加上,审批的任意性、随意性、不规范性普遍存在,使基层部门管理和服务的供给出现严重的扭曲现象。
一个是“自上而下”的部门职能主导的服务供给,一个是“自下而上”的公众关切主导的服务需求,两者之间已经严重地不匹配。
弥合这一鸿沟和矛盾,我认为需要需要做到两点:
第一,要继续推进基层行政部门的简政放权改革。尤其在基层政府,哪些事项要保留?哪些事项要取消?哪些事项要下放?要设置什么样的前置条件?都要建立在认真梳理和评估的基础上。改革不能大而化之,不能随意化和任意化,要有改革的遵循。所以,要对基层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深耕细作”,在此基础上对各个事项的处置要进行系统评估。评估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要充分倾听公众意见,要采用开放参与的开门式改革。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以普遍存在的部门主导改革的模式式,避免改革“大而化之”、“不精细”的倾向,切实有效地推进基层行政部门的简政放权改革。
第二,推进基层部门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对于保留下来的事项,要建立标准化机制,对管理和服务实现的办理时限、前置条件、办事流程、裁量权等做严格的标准界定,并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引入外部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以基础信息共享为基础,大力推进基层部门电子政务和业务协同机制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基层电子化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机制。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