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十五证合一”便企利民
河南省自8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着力解决创办企业过程中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不断降低创设企业的制度性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推进了创业创新。
一、高位推动试点先行,统筹谋划大胆创新
(一)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多证合一”列为2017年全省重点工作之一。7月5日,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工商局起草的《关于推进“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83号),8月1日,河南省“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启动仪式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办事大厅隆重举行。
(二)“二十二证合一”改革试点先行、创出经验。今年3月,河南省工商局在开封市进行试点,在全国率先推行“二十二证合一”改革。“二十二证合一”改革是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涉及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15个部门的17种证书、共22种证照统一整合到营业执照上。5月上旬,河南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全部实施“二十二证合一”改革,发挥了自贸试验区作为河南省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为接下来全省范围内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科学确立整合事项,深度挖掘改革空间
“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与“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二十二证合一”改革是一脉相承的。在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过程中,河南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科学确定整合内容,坚持于法有据、能合尽合,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把17个部门30项涉企证照集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进一步简化创业程序,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一)确定整合原则。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整合原则,确定省的整合证照事项为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均属于备案登记性质。对于法律法规明确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予整合,确保改革依法依规、于法有据。
(二)拓展整合事项。在试点地区实行“二十二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排查出13项全省适用的涉企证照事项,合计35项,分别为: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发改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安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财政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住建部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农业部门的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商务部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文化部门的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旅游部门的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食药部门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备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畜牧部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通信管理部门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海关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人行的开户许可、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外汇部门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保监部门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
(三)强化协同推进。改变传统的部门提出整合意见、工商部门汇总、政府组织推动的“多证合一”工作模式,省工商局主动作为,根据省编办公布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对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的登记、备案类涉企证照事项进行梳理,提出证照事项整合的初步清单。建立省工商局牵头的协调会商机制,22个成员单位既包括工商、税务、人社、质检、统计等“五证”负责部门,又有发改、财政等综合部门,还包括食药监、检验检疫、保监等行业主管部门。整合过程中,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进行沟通,深入切磋,反复商讨,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配合。省政府先后三次听取整合事项情况汇报,专门召开协调对接会议,最终形成《河南省“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清单》,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三、强化信息互联共享,推进部门业务协同
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是保障“多证合一”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河南省积极发挥在“全省工商统一业务系统”、“全省一张网”等信息化建设领域的领先优势,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为“三十五证合一”改革提供信息化支撑,真正实现“信息网上跑、部门协同管、企业少跑腿”。
(一)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在“五证合一”信息共享机制基础上,搭建全省统一的“三十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完善平台架构、丰富接口类型、增加功能模块,对已有线路进行梳理归并,同时为后续接入预留合理空间。目前,平台开发了公示、监管、警示等多种功能,既实现对企业基本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司法判决等十几类信息进行公示,又可以通过数据归集共享、创新监管应用等模块发挥监管作用。
(二)抓好信息归集工作。把信息归集作为互联互通的重要抓手,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运用办法,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为各部门归集信息提供依据。省工商局牵头与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数据归集的内容要求、标准规范、交换方式、网络连接、实施步骤、任务清单,通过在线录入、批量导入等方式,高效规范采集信息。截至今年8月底,省工商局已通过平台归集来自67个部门的各类涉企信息共541万多条。
(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增选涉企证照事项等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由各级工商窗口录入完成后,通过平台实时、自动、关联推送到涉企证照事项所属部门的省级单位。省级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部门推送企业信息的接收、认领、分配等工作。各级相关部门从所属的省级单位获得分配的企业信息,在精准掌握企业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主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需要对企业申请的涉企证照事项进行条件审查的,由各级相关部门在获得企业信息后根据权限自行审查。通过企业信息在部门间的互联互通,有效解决监管对象不清、监管事项不明等问题,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打下良好基础。
(四)拓展改革成果应用。针对全国各省份整合证照事项不统一的问题,河南省创新运用“二维码”技术,利用现有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加载我省35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办理情况。工商窗口办结业务后,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实时显示“企业已申请”、“XX部门已接收,正在审查中” 、“XX部门已接收,备案/登记已完成”等不同状态。二维码状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相关联,方便企业跨省开展经营,让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四、实行“五个一”工作模式,助力企业“快入准营”
“多证合一”改革的目的是方便企业快入准营,降低企业创设过程中的制度性成本。改革的实质是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而不是简单追求合并证照数量的叠加。今年以来,河南省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行“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实现“一次办妥”,全省在实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中,在企业创办时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五个一”办理模式,有效解决企业办理证照时“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一)一窗受理。实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后,开办企业只需备齐资料,到工商窗口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办理涵盖35种证照信息、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到其他相关部门或窗口办理。申请结果一般3个工作日内由工商窗口反馈,甚至当场办结,全程“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以河南非凡阳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例,企业从事多项进出口业务,需要到11个部门办理13份证照,以前办理13项相关证照需要跑11个不同部门的窗口或处室,全程办结至少60个工作日。目前企业只需跑一个窗口,从申请到领照即可当天办结。公司负责人在参加座谈时一连说了三个“没想到”:“没想到这么快,没想到这么方便,没想到这么简单,政府的改革让我们企业实实在在的受益。”
(二)一表申请。经国家工商总局同意,省工商局制定印发全省统一的《“三十五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表》,并与原《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其他类型企业参照执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进行整合,形成新版《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版申请书将各部门补充采集信息最大程度的压缩合并,所有涉企证照事项合为一表,精简至8页。
(三)一套材料。办理“三十五证合一”业务不额外增设提交材料要求。企业到工商窗口申请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仅需提交新版申请书及原材料目录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企业到工商窗口申请增选涉企证照事项的,只需提交《“三十五证合一”涉企证照事项申请表》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与改革前相比,提交材料减少70%以上,身份证由过去的提交10次以上改为仅提交1次。
(四)一网归集。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自主勾选涉企证照事项,自主填写补充采集信息。工商窗口通过工商业务系统一并录入企业勾选事项和补充采集信息,发放营业执照。工商业务系统自动关联全省“三十五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的一网归集和推送。
(五)一档管理。企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交的书面档案资料,由工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公开,满足政府部门和企业群众的查询需求。录入系统的企业登记信息和补充采集信息等电子档案,通过信息互联共享,可满足部门需求。企业群众还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查看相关企业基本信息及信用信息。
五、注重放管结合并重,推进精准高效监管
“多证合一”改革的一项重要意义在于推动政府部门转变监管理念,精简事前准入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新模式。河南实施“三十五证合一”后,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着力推动政府部门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用约束等有效监管手段,保障“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的成效。
(一)转变监管理念,夯实监管责任。实施“三十五证合一”后,相关部门通过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换机制,及时认领企业信息,变企业找上门为精准掌握企业登记情况,根据“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监管权限,切实落实监管职责,主动加强经营行为监管,科学研判监管形势,深入分析监管数据,积极引导企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努力实现“既放的活,又接的住、管的好”。
(二)建立“全景视图”,实现精准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模块,设置企业“全景视图”功能,输入企业名称即能显示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高管以及可能的关联方情况,深度查询还能掌握其高管或控制人对外投资企业的情况,有利于政府部门掌握全方位信息,实施有效监管,对企业多头申请贷款、申报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预警。例如,政府部门通过查看企业的“全景视图”,运用大数据进行关联对比、分析研判,能掌握企业是否与其关联方一起投标、串标等情况,便于有效应对,及时防范。
(三)强化信用共享,推动协同监管。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加强信用约束管理,开展联合惩戒,推动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土地出让、荣誉授予等方面对失信企业实施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