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9月13-14日在江西南昌召开,吴仪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强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突破难点,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江西、浙江、新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保监会代表作了大会发言,河北省迁安市、吉林省敦化市、山东省宁阳县、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当阳市、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的专家作了专题发言。江苏、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以及江苏省赣榆县等12个县(区、市)人民政府作了大会书面交流。
会议的发言和书面交流材料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下半年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工作,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建立起了良好的运行机制,越来越多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2003年全国首批启动的试点县(市、区)有304个,2004年增加到333个,2005年做到每个地(市)至少有一个试点县。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覆盖2.25亿农民,其中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2.6%;全国共补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1.19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50.38亿元。
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的专题报告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尊重农民意愿,自愿参加,符合农村工作实际;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符合多数农民的利益和需求;与医疗救助制度衔接,保证贫困农民能够参加,是当前我国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的现实选择。近三年来的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是符合国情的,也是基本合理的,其效果是明显的,是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在比较现行补偿模式和管理模式时,专家组认为,不同试点地区应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和人文状况,因地制宜,适当选择适宜的补偿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的发展趋势应该是逐步淡化家庭账户,过渡到以大病统筹为主或住院与门诊统筹兼顾为主的补偿模式,增强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无论由谁来承担具体的审核报销业务,关键是要按照合作医疗的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便民利民,确保所有的合作医疗基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偿,使农民最大受益,不能借此营利。对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专家组建议,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理定位,正确处理因地制宜与相对统一的关系,运用综合措施来减缓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
江西:巩固完善、深化提高,切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4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后,江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提出了“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省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试点工作。紧紧抓住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试点工作。到今年7月底,全省11个试点县(市)参合农民318.53万人,参合率为80.66%,累计补助参合农民门诊及住院159.46万人次,补助经费9809.76万元,获万元以上补助的有585人,获3000元以上补助的有4592人。南昌大学医学院的对比调查研究表明,婺源县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由47.62%下降到27.78%,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由47.90%下降到35.20%,两周门诊未就诊率由31.20%下降到16.93%,年住院率由36.62‰提高到43.02‰。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成效。
浙江:积极探索、稳步实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浙江省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四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份之一,在2003年确定了27个县进行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东部地区可适当加快步伐的意见,在其他地区也陆续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81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0%,参合农民2399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9%,累计筹集资金17.66亿元,已有74.91万人次报销了住院费用,273.76万人次得到门诊报销和健康体检,为降低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解决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治区自2003年开始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有13个县(市)列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今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再新增40个试点县(市),争取全部列入国家试点范围,并把它作为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为群众办的十件大事之一。目前,已确定新增了33个试点县(市)并陆续启动试点工作,全区已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共计46个,占全区总县(市、区)数的46.4%,覆盖农牧业人口533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总数的41.89%,参合农牧民454万人,参合率85.29%。2005年前启动的13个县(市)今年上半年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3798.97万元,补偿2711.35万元,补偿比例为37.11%,受益的参合农牧民占参合农牧民总人数的79%。乌鲁木齐县两年内大额住院补偿在万元以上的有65例,其中2万元补偿的有13例。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开展,带动了农牧民就医需求的增长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于田县开展试点后,病床使用率大大提高。广大农牧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试点的成功经验在全自治区产生了示范效应。
江苏:建立四个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2003年,江苏省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10个县(市、区)一年的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全省推开。到今年8月,全省已有97个县(市、区)启动这项工作,参合农民3796万人,参合率达到8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推进,对解决农民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湖北:突破难点、完善试点,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国务院部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两年来,湖北省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拥护。去年以来,湖北省根据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农业、农村、农民政策的新情况,抓住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突破难点,完善试点,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河南:提高服务能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两年多来,河南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原崛起的高度,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入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较好成效。2003年9月启动实施至今年6月底, 25个试点县(市)参合农民1118.35万人,参合率73.2%;累计筹资64511.21万元,有1915.86万人次享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金额46538.73万元,其中大额(住院)补偿67.65万人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困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了农民因病产生的经济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农民从新农合试点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河北省迁安市:便民惠民、规范管理,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到农民心坎上。迁安市自2003年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以来,从建设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入手,探索、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运行机制,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截至目前,全市参合农民总数达到了农业总人口的96.1%,累计为46.9万人次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2700多万元,今年1—7月份,有1.1万住院人次得到补偿,同比增长了61%。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就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疾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初步缓解。
吉林省敦化市: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相结合,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为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5年,敦化市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6.5万参合农民受益,占参合总人数的36.93%,其中获得住院补助4043人次,次均住院补助536.83元,占次均住院费用的24.78%。上半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基础之上,使用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共为129名贫困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39.9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25万元,人均补助5032元,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相互结合,使贫困家庭次均住院补助达到3454元,救助对象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43.56%,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较高,参合率由去年的73.1%提高到今年的89.6%。
山东省宁阳县:三级联网、一体运作,全力打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载体。宁阳县位于山东省中西部,辖12个乡(镇),566个行政村,总人口8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0.8万人,是山东省财政困难县。到今年6月底,全县有56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2.5%,有59.6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医药费补偿826万余元。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我县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为切入点,实行“政府推动,整合资源,三级联网,一体运作”,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造了便捷高效的服务载体,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当阳市:多措并举、规范服务,严格控制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增长水平。当阳市是湖北省第二批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稳步发展,该市在保证基金运行安全、便民利民的前提下,坚持以费用控制为核心,不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参合农民27.49万人,参合率为75.36 %。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参合农民门诊就诊12.7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161.64万元;住院8273人次,补偿医疗费用423.53万元,人均补偿511.94元,补偿比例为27.6%;门诊人均费用13.5元,住院例均费用1676.6元,在全省14个试点县(市)中处于较低水平,保障了参合农民的权益。
河南省新乡市:管办分离、政府监管,保险经办深入推进新农合试点工作。新乡市地处河南省北部,辖2个市、6个县、4个区,总人口550万人,其中8个县(市)农业人口411.5万人。2003年下半年,该市在8个县(市)启动了新农合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农民参合率为77.6%。新乡市委、市政府经过多次研究后,决定采取“政府组织引导,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保险公司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管办分离运行机制,并于2004年4月底,正式将审核报销业务从原合管办分离出来,交由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办理。一年多来,试点运行平稳,初步显现了参合农民满意、保险公司满意、市县人民政府满意的效果。
四川省成都市:抓好两网建设和新农合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吃药贵”。成都市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060万人,农村人口约600万人,其中特困人口约38万人。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该市狠抓两网建设和新农合制度的推进。2002年3月,该市启动了两网建设工作。目前,除中心城区以外的14个区(市、县)两网覆盖面达100%。今年1月,市政府颁布了《成都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将两网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3年7月,成都市启动新农合工作。目前,全市除金牛区、高新区的农民全部进入城镇社保外,其余18个区(县、市)的所有乡镇全部启动新农合工作,全市实际参合人数为499.52万人,参合率为88.86%。
江苏省赣榆县:探索筹资机制,实行滚动筹资。赣榆县地处江苏省东北部,辖18个镇422个村,总人口107.09万,其中农业人口85.54万,是经济欠发达县。建立适宜的农民筹资机制是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提和关键。作为省级合作医疗试点县,该县在认真分析传统筹资方式缺陷的基础上,立足县情,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建立了新的农民筹资机制,即农民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解决了农民筹资难问题。
江西省南昌县:积极探索,建章立制,扎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南昌县环绕省城南昌市,国土面积1676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1个工业园区,总人口92万,其中农业人口62.89万,占68.35%。2003年8月,该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农合首批试点。试点以来,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4023.56万元,到今年7月底,补助参合农民 2691.53万元,获万元补助的有201人,其中获1.5万元封顶线补助的有50人。该县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政策,积极探索运行机制,尤其在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安徽省天长市:组织健康体检,扩大农民受益。天长市位于安徽省东部,总人口62万,其中农业人口48万。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平稳运行。该市第一轮试点共有39.8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82.8%,补偿住院农民7469人次687.2万元,慢性病补偿111人4.1万元。第二轮试点,全市41.2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86.6%,截至今年7月底,兑现住院补偿8457人次705万元,慢性病补偿102人2.8万元,产妇分娩补偿2207人12.8万元,健康体检69136人96.8万元。第一轮基金结余155万元,结余率15%;第二轮预计结余100万元左右,结余率控制在8%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