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有关部门建立了救灾资金的应急拨付机制,2-3天中央救灾资金就能拨付到受灾省份;制定了《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确保24小时内将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的水喝和有病能医治;建立了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应急协调工作机制,落实对灾区的帮扶措施,使各部门的抗灾救灾工作形成合力。仅2005年,中央财政投入各项救灾资金89亿元。
制定了《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建立了恢复重建的评估工作制度及恢复重建进度的定期通报制度。2005年,全国各地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190万间。
制定了《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建立了荒情救济的规范管理制度,开展灾民生活救助需求评估、划分重点监控区,建立《灾民救助卡》发放制度,保证救灾款物真正落实到灾民手中,保障了7000多万受灾困难群众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基本生活。仅2005年冬令期间,中央就下拨12.6亿元救灾资金。(民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