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部门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海关总署认真研究制订海关系统应急预案。其中:总体预案《海关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下发并上报国务院备案;4个专项预案中,《海关监管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关反恐怖工作预案》、《海关缉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下发,《海关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正在制订中。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关系统应急工作机制,海关总署要求全国各直属海关,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和协作配合,要求各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紧制订直属海关层面的应急预案。各直属海关陆续制订出台了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海关总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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