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扬胡杨精神
全面推进辽宁防沙治沙工作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胡晓华
(2007年5月29日)
土地沙化和荒漠化是当今世界上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遏制土地沙化和治理沙化土地,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改善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全国防沙治沙大会的成功召开,是我国生态建设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贯彻落实好大会精神,是辽宁省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省西部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是我国沙化危害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土地沙化不仅给沙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危害,也对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构成生态威胁。沙漠化已经成为制约辽宁沙区及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坚持不懈治理沙化土地,沙区生态条件明显改善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沙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我省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我省在沙区相继开展了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009外援项目、2772外援项目、德援项目等生态建设工程,以防沙治沙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沙区治理力度,减缓和遏制了风沙对我省西北部地区及中部城市群的侵袭。到目前,我省沙区有林地面积已由治理初期的80万亩增加到64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的2.8%,提高到22.3%。北起昌图县西至建平县,沿科尔沁沙地边缘长430公里,宽100公里的风沙线南侵趋势已经得到初步遏止。全省荒漠化地区的水土流失面积比1986年下降了28.2%;土壤侵蚀模数由每年每平方公里3788吨,下降到每年每平方公里2600吨。辽西北生态条件明显好转,沙区的生产条件和生存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对促进沙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一是不断强化社会宣传,调动全社会力量防沙治沙。多年来,我们大力宣传全省沙漠化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宣传沙漠化给沙区人民和工农业生产造成的危害;宣传防治沙漠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我省在防治沙漠化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果。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和沙区广大干部认识到,防治沙漠化工作是一项整治国土,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有益当代,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
二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大防沙治沙投资力度。多年来,各项林业工程都向沙区重点倾斜。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和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投入到沙区的资金占全省总投入的70%以上,防沙治沙工程、009外援项目、2772外援项目、德援项目等各项生态建设工程也都以沙区为重点。同时,各级计委、财政和林业部门基本保证了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实行专款专用;各沙区县(市)加大自筹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增加投入,保证了防沙治沙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突出了生物治沙措施,提高了工程治理水平。在工程建设中,我省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坚持带、片、网结合,乔、灌、草结合,封、飞、造并举。在立地条件较好的沙地,营造大面积的樟子松、五角枫和杨树混交林,在立地条件比较差的沙地,采取封沙育林育草,以封为主,并采取飞播荆条、油松、胡枝子和差巴嘎蒿、草木樨等增加植被。同时,全面推广抗旱节水造林技术,提高了工程造林质量。
四是强化政府行为,确保防沙治沙措施落实到位。防沙治沙是一项重大生态系统工程,我省沙区各级政府把防沙治沙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农、林、水和畜牧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做到各负其责,工程配套,协调发展。同时,沙区政府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还制定完善了奖励办法,做到奖惩严明,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行为。
二、充分认识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
近几年,辽宁省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沙化土地扩展的趋势已经初步得到遏止。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省防沙治沙工作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沙漠化土地仍然较多,危害仍然较重。我省现有沙漠化土地123.68万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49%,而且分布较广,辽宁省14个地级市,其中9个市有沙化土地,危害人口较多。同时,沙区社会和经济发展落后,全省大部分贫困县区集中在沙区。土地沙化不仅给沙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危害,也成为制约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森林资源总量不足,防护体系薄弱。我省沙区现有森林覆盖率为22.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而沙漠化重点地区森林覆盖率只有18.5%。且森林的防护体系不完备,树种较为单一,结构不尽合理,防护功能十分脆弱。重度、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和流动、半流动沙丘(地)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县农田防护林建设还有欠帐,风沙、干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依然影响沙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现有林分很难控制风沙危害,还不能有效地改变沙区恶劣的生态环境。
3、农、林、牧矛盾突出。我省沙区人口密度较高,农业人口比重大,并且经济落后,经营粗放,种植业和养殖业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目前,我省沙产业的发展还不完备,防沙治沙与种植业、养殖业相比,比较效益低。
4、风沙、干旱日趋严重。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近十年来,我省辽西北地区持续干旱少雨,多数县(市)的年降水量不足350毫米。在气候变暖的影响下,局部地区沙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甚至已被林草固定的沙地,又重新成为流动沙地。农作物大幅度减产,部分地块绝收,江河长时间、大面积断流。裸露的河床、绝收的沙质耕地又成为新的沙源地。
三、大力发扬胡杨精神,全面推进辽宁防沙治沙工作
温总理在全国防沙治沙大会上提到胡杨精神时说:“胡杨活着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这是总理对治沙英雄们多年来辛勤奉献的肯定,也是对防沙治沙工作者的殷切期盼和要求。我们一定要大力发扬胡杨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推进辽宁防沙治沙工作。
1、加大领导力度,强化政府行为。省政府拟于下半年召开全省防沙治沙大会,认真学习家宝总理和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落实《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和《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的各项任务。把防沙治沙工作纳入沙区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和协调,充分调动农、林、水和畜牧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做到各负其责,工程配套,协调发展。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领导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权。明确奖励办法、做到奖惩严明,从而保证各级政府对全面搞好防沙治沙工作的领导。
2、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水平。一是继续争取将我省防沙治沙工作列入国家规划,增加治沙专项资金投入。二是我省退耕还林、三北四期等各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将继续向沙区倾斜。三是各级发改委、财政部门要保证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实行专款专用。四是在沙区全面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治沙资金投入渠道,建立起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一起上的多元化、开放式投入新机制。
3、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沙产业发展。实施生态为主发展战略的同时,要毫不放松产业发展,在建设和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森林产品资源丰富、可再生、绿色、无污染的优势,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发挥更大作用。目前,我省沙产业发展还不完备,省财政将于今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辽西北林地经济。今后,还将在沙区大力发展林草蓄一体化、灌木饲料林和生物能源林,强化杨树、薄皮核桃、两杏一枣、沙棘、荆条等沙产品的深加工利用,使沙区农民在防沙治沙工作中得到收益,为今后的生态建设和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4、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科学治沙。多年来,经过我省治沙科技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取得了大量的治沙科技成果,并且涌现出一批用青春和生命书写大漠风流的英雄。今后,我省还将继续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从事沙漠化研究,重点是根据沙漠化地区实际,运用系统工程理论,优化农、林、牧业用地结构,推广和发展风能、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加快沙区适生新品种的引进与选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防沙治沙的水平和质量。
5、深化林权改革,活化治沙机制。“十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和政策,并在全省开展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防沙治沙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收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身治沙建设的积极性,民营和个体造林比例逐年攀升,现已成为我省林业建设的主力军。今后还将积极鼓励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购买沙地使用权,进行治理开发,用经济杠杆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治沙行列中。
6、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治沙成果。“三份造、七份管”,我省防沙治沙工作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就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草原法》、《土地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管护。特别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切实搞好沙区林草植被保护,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做到治理一片、绿化一片、保护一片,促进辽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