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春天,华北地区连续发生了多次沙尘暴或浮尘天气,频率之高,范围之广,强度之大是建国以来所罕见。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分别于2000年4月27日、5月26日、6月5日三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决定紧急启动京津工程。实施京津工程的目的就是通过植被保护,植树种草、退耕还林、小流域及草地治理、生态移民等措施,建设一个高质量、高稳定性的生态防护体系,优化首都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提升北京国际地位,实现绿色奥运,保障这个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京津工程于2000年6月启动试点,2001年全面铺开,2002年3月国务院批复工程建设规划,工程全面实施。工程建设范围西起内蒙古的达茂旗,东至河北的平泉县,南起山西的代县,北至内蒙古的东乌珠穆沁旗,东西横跨近700公里,南北纵跨近600公里,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区、直辖市)的75个县(旗、市、区)。总国土面积为45.8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
根据工程区自然气候、地形地貌特点,工程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综合治理。一是全面封禁保护现有林草植被,杜绝一切人为破坏行为;二是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建立稳固的防风阻沙体系,在现有荒山荒地上营造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合型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三是对区域内陡坡耕地和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沙化耕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四是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减少入库泥沙;五是加速转变传统的农牧业生产方式,实行划区轮牧、休牧和舍饲圈养;六是积极营造农田、牧场防护林网,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七是对生态极其恶劣,不具备人居生存条件的地区,实行生态移民,促进生态自然修复。
工程建设期为10年,即2001—201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2001—2005年为第一阶段,2006—2010年为第二阶段。到2010年,工程建设将完成退耕还林263万公顷、营造林494万公顷、草地治理1063万公顷,修建水利配套设施113889处,小流域综合治理234万公顷,生态移民18万人。
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区各级政府强化领导,创新机制,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工程建设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