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以下简称“两项制度”)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全国普遍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扩大到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允许生育三孩的地区。据统计,2006年奖励扶助制度投入专项资金11.10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765亿元,惠及185万人。目前,中央财政资金和各省配套资金已经拨付到位,正在陆续发放个人。“少生快富”工程惠及人群约为7万户,中央财政安排的1.7亿元专项资金已陆续拨付到各地。
“两项制度”的全面实施,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推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提供了新思路。(人口计生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