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公安机关全面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积极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机制,努力维护了社区、农村和谐稳定。
各地通过精简机关、整合机构、增加编制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通过实行“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警务模式,重新划分警务区,合理设置警务室,警务室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发挥最大效能。截至2006年底,各地公安机关已经在城市建立了6.2万个社区警务室、配备13万名社区民警,在农村建立了7.1万个警务室、配备9万名驻村民警。
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全国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比上年下降4.9%,入室抢劫案件下降16.1%,社区和农村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