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管局积极推进机关事务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启动机关事务立法工作。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推进后勤保障法制化进程,2004年6月开展机关事务立法工作,成立了局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汇编、翻译了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8个国家的机关事务法律资料,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机关事务条例》初稿。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调研和论证阶段。
二是全面清理规章制度。经过甄别、清理,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编印成《机关事务工作制度汇编》。同时,强化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建投资、办公用房、土地管理以及政府采购、住房制度改革、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3年共制定和修订外发规范性文件35件,局内工作制度39件,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举办规章制度起草知识培训班。2006年6月,邀请有关专家对局属各单位负责起草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培训,系统讲解行政立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规章制度起草、备案、审查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规章制度起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国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