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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政发〔2006〕4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6年09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还规定了“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文书的归档和管理”等内容。(农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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