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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通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7年03月26日  

    (一)陆上交通事故自救

    1.行路安全

    (1)事故预防

    ·横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过人行横道时“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时,应先看左后看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注意

    ·不要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要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不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广告传单等。

    ·夜间行走时要特别注意:走行人多及照明充足的街道,避免阴暗的巷道;走在人行道中间,朝与汽车相反方向走。

    (2)事故应对

    ·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3)救护措施

    ·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止血、包扎或固定。

    ·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不要翻动伤者,立即拨打120或999求助。

    2.非机动车安全

    (1)事故预防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停车等信号灯时,不要越过停车线。

    ·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

    ·拐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抢行、猛拐、争道。

    ·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2)事故应对

    ·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保护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999求助。

    注意

    ·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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