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一是加大“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力度。2006年奖补资金规模达到235亿元,比2005年增加85亿元,并进一步完善了奖补机制。巩固和扩大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全国财政困难县的总数已经由2005年初的791个大幅减少到目前的200个左右。推动了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国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进一步调动了产粮大县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安全。提高了县乡政府的行政能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完善一般性转移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527亿元,比2005年增加407亿元。
三是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2006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达到155.63亿元,并将非民族自治区、州的民族自治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完善了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西藏等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办法。
四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补助专款59.3亿元,帮助地方基层政法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安排监狱体制改革经费9.25亿元,推动监狱体制改革。特别是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支持解决全国98086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中央财政2006年已安排4.9亿元。此外,首次实现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统一,大力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这些措施提高了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