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支持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又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一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50亿元,支持93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41万人。核定经费补助基数48.1亿元,初步完成第二批74户中央管理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也顺利起步。同时,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贸改革和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是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摸清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了国有股权益上缴政策、国有股减持政策和所得税政策,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利改制上市。
三是稳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最大一次调整,也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充分体现了国际通行做法与国内实际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更加清晰完整地反映政府收支全貌和职能活动情况,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不断深化其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结余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定员定额试点不断完善,项目预算实现滚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61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达到4600多亿元。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7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超过16万个基层预算单位也实施了此项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500亿元,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国库现金管理稳妥开展,国债余额管理顺利实施,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传统预算管理制度向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转变,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