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经费保障政策主要有: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保障体制;司法机关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收入一律全额上缴国库,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制定并落实县级公用经费基本保障标准,规范基层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增加对贫困地区司法机关专项补助经费,完善支付和管理方式,强化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能。这些政策主要适用于各级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