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5年,全国财政共安排低保补助专项资金527.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06亿元;2006年,全国财政低保补助支出实际执行214.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36亿元,较2005年增长21.43 %。
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加投入,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低保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措施,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拉开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间的距离,着手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低保对象2241万人,低保标准170元,月平均补差标准83元/人月。(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