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洁
电 话:010-88411888转512
传 真:010-68437171
邮 件:jj@cqm.com.cn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上海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瑞克液压油缸有限公司
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湖南中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