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3号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附件:《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 道 部 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