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 价格控制目标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要求,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布2013年贵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如下: 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特此公告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物价局 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