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高等学校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高等学校具有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三大职能,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这三大职能都是十分需要的。同时,地方高等学校是由地方政府举办的,并且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已经较好的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密切地联系,所以从理论上来说能够比较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但是,在客观上由于受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制约,在主观上由于受指导方针、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制约,地方高等学校与部属重点高校盲目攀比,贪大求全,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发挥上,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高等学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建立起地方政府与地方高等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要充分发挥自己作为举办者特殊地位,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出发,在学科布局、专业设置、科学研究项目设立等方面,对地方高校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同时应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对地方高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设立专项支持经费,鼓励地方高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另一方面,地方高校也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地方高校只有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拓展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并从服务社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三方面做出较大的战略调整。
在服务社会方面,树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和利用与周边农村地区的地缘优势、情感优势、智力优势,立足本地,拓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农村发展应重点抓好的相关领域,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挖掘潜力,为这些领域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带动和帮助农村地区快速发展。同时,加强与地方的纵横联系,深入分析地方经济建设和农村发展的任务、方向,结合自身实际条件,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办学模式等。在人才培养方面,地方高校由于具有嵌于并辐射广大农村地区的区位特点和优势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农村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地方高校实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培养出的人才是否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因此,必须全面分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规模和能力的新要求,分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需求的新形势,结合学校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着力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农村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文化人才等各类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地方高校的专业设置应具备灵活性、适应性和适用性等特点,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专业设置的依据,建设特色专业;同时,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求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相关专业,提高专业设置与新农村建设需求之间的契合度,提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此外,还要花大力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课程设置,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智力和技术支撑。在科学研究方面,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相适应,地方高校应基于其地方性的特点,以基础研究为主导,在强化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主动调整科研方向、结构,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把农业、农村、农民遇到的难题作为研究课题,解决地方经济和农村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充分发挥科技优势,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在科研目标的设定方面,也应突出实用性,要直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设计、指导,坚持产学研有机结合,通过科研活动,进一步增强地方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地方高校科研工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同时,地方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过程中,也将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陈晓龙 系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