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热潮中,县级科技创新却处于“上热下冷、作用缺失”的尴尬境地,急需引起重视和关注。
一是“有政策,难落实”,虽然从国务院到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应政策措施,但县级科技长期处于政府工作的边缘,无法真正兑现上级政策。二是“强推广,弱研发”。县级科技部门是科技系统最基层的行政主管部门,但在具体的科研工作中,它们却无法在关键领域、主导产业和重点技术上,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组织有效的研究和开发,便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侧重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却又步入了“科技投入不足——难破研发瓶颈——科技作用弱化——领导漠视科技——科技资源更加紧缺”的恶性循环。三是“想创新,缺手段”。新的形势下,县级科技部门并不缺乏自主创新、加快科技发展的热情和积极性,但由于缺乏资金和必要的成果研发、转化、孵化等科技平台,创新能力和手段极其有限。
发挥县级科技创新作用,应从上至下形成合力。一应实施“人工降雨”,严格考核抓创新。建议上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科技和自主创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严考核县级人民政府,促使各种激励政策“空降”落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制度优势和创新环境。二应大搞“基本建设”,夯实基础谋创新。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县级科技部门在科技发展基础、硬件建设、干部队伍优化、科技业务培训等方面的问题,搭建科技信息、成果转化、技术研发、创业孵化、专利代办等服务平台,增强县级科技的创新能力。三应开展“配方施肥”,因地制宜促创新。要充分调动县级科技部门在自主创新中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改革创新县级科技管理和服务机制,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关键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上实现科技研发的突破,提升县级科技水平。(重庆永川市政协常委 宋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