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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高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五"普法任重道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6年10月20日 08时49分   来源:卫生部网站

    为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日前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会后,卫生部部长高强就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接受了记者采访。高强表示,“医疗卫生行业联系千家万户,涉及生老病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依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开创卫生系统普法工作新局面。”

    记者: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高强:全国卫生系统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深入开展了“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重视,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卫生部每年举办省级卫生厅局长法律知识研讨班,各地区也都组织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WTO相关知识等培训,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执政能力不断增强。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是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卫生部制定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各地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全国卫生队伍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努力为人民健康服务。

    社会的卫生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地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主题,结合卫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活动。在2003年“非典”防治期间,我们根据防疫工作的需要,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将“非典”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集中对群众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及时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记者:卫生系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高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卫生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解决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卫生工作的正确方向,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卫生发展道路,忠诚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都需要依靠法律作保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卫生行业是一个公共服务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能否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看社会是否公平和谐。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正确的法制观念,是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卫生服务秩序的基础。只有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才能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不仅要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保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还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强有力的保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肩负着依法监管市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维护大局为荣,以关爱患者为荣,以刻苦钻研为荣,以乐于奉献为荣,以共创和谐为荣,以恪尽职守为荣,以廉洁从医为荣,以勤俭朴实为荣,推进卫生行业风气的好转,做维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

    总之,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法律素质、推进卫生改革发展、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卫生工作发展、维护人民健康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记者: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高强: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规划,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依法监督,坚持法制教育与守法、执法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这个指导思想下,“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提高全体卫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记者:“五五”普法要具体做好哪些工作?

    高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爱国意识、为民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接受法律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公务员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健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督察和评估考核等制度,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记者:“五五”普法工作的整体部署是怎样的?

    高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准备阶段,时间到2006年第三季度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在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卫生部的普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自2006年四季度至2010年上半年为实施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2010年下半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工作总结报卫生部。卫生部将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卫生系统普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为本,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我们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依法构建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依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依法营造知荣辱、守法纪的浓厚氛围,依法建立全社会关心、支持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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