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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社评:执行威慑机制 使赖账者无处逃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7年01月05日   来源:工人日报

    相信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执行,将会使一些恶意规避法律义务的市场主体面临失去市场生存空间等多种风险,将会有效约束各种“老赖”,净化法律环境,更重要的是,它将以强大的法律力量引导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

    据近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运行。该信息系统也称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其具体内容是全国各级法院将执行案件及时录入,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被限制融资、限制投资、限制置业、限制出境、限制行业准入等司法限制措施,以及被罚款、拘留、刑事处罚等司法制裁,都会被记录进该信息系统,其市场交易、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都要受到严格限制和影响。

    这无疑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威慑机制。因此,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对那些不把法院裁判结果当回事的人来说,是一记警世钟,也是一堵“防火墙”。

    长期以来,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少法院,一些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被某些市场主体恶意规避,成了“水中月”、“画中饼”,出现了权利不能伸张、损害无法补偿、过错不受制裁的现象。这种“法律白条”现象的存在,既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既助长了违法人的不法行为,又毒害了市场交易秩序。它像一颗毒瘤侵蚀着社会健康的肌体,损害着法律的权威及政府的形象,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严重危及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出台,是各级法院长期探索根治“法律白条”措施的具体成果。相信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执行,将会使一些恶意规避法律义务的市场主体面临失去市场生存空间等多种风险,将会有效约束各种“老赖”,净化法律环境,更重要的是,它将以强大的法律力量引导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

    当然,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只是治理“法律白条”的第一步。国家执行威慑机制要发挥作用,涉及众多行政部门的配合,需要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配合等等。因此,怎样将措施具体化,怎样将机制的各个环节理顺、保障运转顺畅是一个值得关切的问题。

    比如,要公布被执行人的信息,必然涉及公民权利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涉及信息发布的程序和内容,涉及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边界,这些都需要有关信息法律的规范。比如,要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投资,需要金融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配合。比如,要采取限制出境和行业市场准入等行政措施,涉及行政许可的相关法律及行政许可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支持。还有,威慑机制的效果依赖公开和有效的监督,要防止权力滥用、暗箱操作等。此外,被执行人如果恶意转移财产,将执行能力“空壳化”,怎样分割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关系人的财产,怎样通过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实施,引导被执行人和社会成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等等,也是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我们期待在有关部门及各方力量的配合与监督下,通过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有效实施,使更多的人明白一个道理,即欠账不还是逃不掉法律制裁的,国家的法律不是儿戏,所有试图对抗国家法律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提升法律的权威,在完善的法制保障下,使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进步,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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