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9日(星期三)15时,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建设 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江湖剑客]少数民族文物古迹是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体现了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请问:民族自治地方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多少?少数民族文物古迹的保护状况如何?国家都做了哪些工作?
[丹珠昂奔]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保护的意识整个社会都在提高,民族地区也是这样的。早在1961年就公布了第一批民族自治地区的2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民族自治地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366处,涉及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拉萨布达拉宫和大昭寺、丽江古城等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被公布为世界文化遗产。藏羌碉楼与村寨、黔东南苗族村寨、哈尼梯田、坎儿井等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的建立,拉萨、大理、吐鲁番、日喀则等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得到有效保护。
“十五”以来,国家文物局开展了一系列少数民族文物保护重大工程,如2002年开始实施的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总投资近4亿元。目前文物建筑主体维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十一五”期间的小昭寺、色拉寺、哲蚌寺、夏鲁寺等西藏九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也按计划顺利推进。项目投资估算总计约5.3亿元。其中色喀古托寺、昌珠寺、科迦寺、扎什伦布寺等维修工程已经开工建设。
2008年,结合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重点加强了藏羌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继启动了理县桃坪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修复工程和马尔康松岗直波雕楼抢救保护工程。此外,还重点开展了新疆坎儿井、青海塔尔寺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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