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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24日10时,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和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部分地区和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提问与点评]
主 题: 部分地区和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
时 间: 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10时
嘉 宾: 郑建新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
龙岳辉 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
 
访谈进行中
郑建新回答网友提问
龙岳辉听取网友提问
郑建新听取网友提问
龙岳辉回答网友提问
嘉宾与主持人合影
 
·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讨论通过《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
· 北京市申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交通运输业先行
· 上海市将从2012年起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
· 辽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到2万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国
·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部分继续予以免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征管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使用发票分为两种情形
·交通运输行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其税收负担不增加
·原归属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试点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缴纳营业税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减
·将增值税征收覆盖所有货物劳务是健全税收制度必然选择
·营业税和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同 不能作简单数字比较
·留抵税额可从以后货物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会让企业吃亏
·选取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参加试点出于多方面考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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