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刘晓莉)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陈秋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更充分挖掘、利用林地资源,拓展农民兴办绿色产业、生态产业空间,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应当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陈秋华代表说,2008年6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广西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广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各方面的积极响应,对农民就业增收发挥了突出作用。通过改革,广大农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获得了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发家致富的创业平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植树造林、发展产业、开发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2009年,广西全区造林365万亩,占计划任务300万亩的121.7%;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820亿元,比上年增长22.4%;林业固定资产投资280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全区林业吸纳返乡农民工近30万人,有超过10%的返乡农民工通过发展林业实现就业;林改试点地区人均增收超过160元,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30%。特别是林改后,农民群众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明显增加了收入。
调查结果表明,广大群众对改革的评价较高,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96%。林改初步显现出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林区更和谐的良好效果。
陈秋华代表建议,继续快速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广西贫困县(区)林改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改革,把广西列为全国林业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区。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允许对改革前已流转林地分开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