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工程有关问题查处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05]5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整改和查处工作,真正巩固工程成果,切实将工程建设成务实工程、民心工程,重庆市退耕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了退耕还林“四大措施”“五大制度”,并以渝林退[2005]3号文件于2005年12月31日采用特急件下发区县。
四大措施是:
第一,结合检查验收认真开展自查。对工程实施以来有可能产生违规操作问题的每个环节,在检查验收时要求区县进行认真自查。
第二,从林业部门内部入手查找问题。重点查在工程管理中、规划过程中、质量和面积检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按乡镇、村、社逐级查找。重点查找在计划分配、面积落实、政策兑现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侵吞国家补助等行为。
第四,从退耕还林信访案件入手查找问题。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当事人和利益相关者座谈,找出问题根源,判断问题性质,实事求是地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五大制度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乡镇级退耕还林实施情况和检查验收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村社级执行退耕还林公示制度的指导和监督。群众监督是搞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保证,政务公开和执行公示制度是群众参与监督的基本途径。要求建立和完善乡镇级退耕还林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社级退耕还林公示制度的指导和监督。要求把年度任务实施布局情况、纳入退耕造林的基本准入条件、作业设计的基本程序、检查验收情况、大户参与情况、补助发放情况在适当时机、适当地点进行公开。坚决杜绝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时间不够、主要利益相关者不了解公示情况、公示中出现问题不及时纠正的现象发生。
第二,认真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人员技术行为负责制。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是实现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两个重要环节,工程技术人员在退耕还林实施和管理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对此,要求区县尽快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人员技术行为负责制,在确保技术人员履行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物质条件的同时,明确技术人员在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中承担的职责,严格考核管理,严肃查处违背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和工作责任不到位的技术行为。
第三,建立退耕还林问题严重单位直补冻结制度和新开工冻结制度。对有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甚至走过场,导致群众不满意而多次上访的乡镇或者村,要求暂时冻结其退耕还林直补申报工作和新规划实施工作。并且要求市退耕办在直补审批和年度实施方案审批工作中予以严格把关。
第四,建立信访案件查处及问题整改动态通报制度。要求区县从2006年开始建立退耕还林信访案件和问题整改查处动态通报制度。其内容至少包括发案单位、问题简介、受理时间、核实情况、处理情况、整改情况、群众后续反映情况等。并要求市退耕办在重庆林业公开信息网上进行通报。
第五,依法执行退耕还林实施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退耕还林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相关人员错误执行《退耕还林条例》及相关政策的领导责任,是其他所有制度得以执行的必要保证。要求区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严重违背退耕还林政策并且在发现问题之后又整改不力甚至阻碍整改或者打击报复有关人员者,追究退耕还林实施和管理的相关责任。林业部门能够直接查处的必须毫不客气,绝不姑息。林业部门无权直接查处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查处建议,并积极配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