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005年12月16日,陕西省林业厅向各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陕林发[2005]360号),对封山育林工作提了四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封山育林工作。封山育林不同于封山护林,不仅要强化人工管护手段,而且还要按照封育结合的原则,辅以人工促进手段,要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前提下,既要充分发挥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又要充分发挥人工促进措施的作用,加大封育力度,尽快恢复森林植被,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要把封山育林同退耕还林工程的人工造林同等对待,做到将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务同步分解、同步设计、同步落实,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是要严格界定封山育林的对象。在封山育林地类的选择上,要优先安排符合封育条件的无林地、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和灌丛地,并结合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辅以必要的、科学的人工培育措施,搞好封育管护和警示牌、界桩等封禁设施建设,严禁在退耕地、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其它工程的新造林地上重复或交叉安排封山育林任务,严禁将有林地、耕地纳入封山育林范围。
三是要科学实施封山育林。要严格按照《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要求开展封山育林作业设计。作业设计以封育区为单位,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设计内容包括封育区的四至地界、封育类型、方式、年限、管护设施、育林措施、预期效益等。要把病、虫、鼠、火等灾害的预防纳入作业设计内容。要明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组织实施,并认真抓好检查验收。
四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实行各级政府封山育林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抽调精干人员,搞好技术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工作经费,强化工程资金管理,落实好各项配套措施,确保封山育林取得实效。(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