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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贯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6年03月19日   来源:安徽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现结合安徽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准确把握我国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更好地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集成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安徽发展又一次重大历史机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担负起历史重任,不断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三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培育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当代、泽被后世的民心工程。

    (3)科学谋划,准确把握,务求实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握好以下五项原则:坚持把培育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放在优先位置,优化农村生产要素配置,运用外部资源和力量,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实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农民提供“平等机会”,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五要五不”,即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4)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劲的资金支持。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2006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认真落实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政策,新增税收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逐步实行统筹分配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确保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5)统筹城乡产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进城乡产业对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将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流通体系,构建城乡双向、顺畅的流通网络。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结合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三农”服务,重点抓好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6)强化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各市尤其是带县较少的市要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农村建设的投入,组织城市有关单位和企业帮扶农村。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组织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人员下乡服务,建立农业、林业、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从今年开始,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之前,必须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加大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的工作力度。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7)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正确导向,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取向、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安排城乡建设,构建平等和谐、良性互动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宏观管理、公共服务等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主动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筹划部署。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8)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抓好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发,狠抓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开展现代农业科技行动,争取在五年内把全省农作物主推品种全面更新一次,使主要农作物的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自育品种在省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0%%以上。省财政要确保农业科研投入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小麦高产攻关,逐步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继续抓好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农村科技信息化工程和星火科技富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富民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9)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力推进“121强龙工程”,利用国家农产品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省财政农业产业资金、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资金、工业“三高”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着力扶持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用足用好国家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大力扶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产业化。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暂免企业所得税。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争取五年内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翻一番。筹备成立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10)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农产品出口体系、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用三年时间建设和发展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店8000个,农资连锁店6000个,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215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50个,绿色批发市场3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个。加强农产品贸易摩擦预警研究,开展农产品对外贸易知识培训,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加快农业林业减灾防灾体系、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

    (1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开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搞好小麦、水稻、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标准粮田和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力争五年内全省粮油订单面积达到3000万亩以上。完善粮食主产县奖励政策,稳定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12)实施农业东向发展。利用安徽省农业优势,推进产品东进、资金东引、产业东接。建立与东部省市农产品产销协调长效机制,积极开拓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市场。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引导东部资金投向安徽省新农村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分工体系,打造与东部地区互动发展的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生态农业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和技能型人才输出基地。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利用中国国际徽商大会(香港)以及各种行业招商、点对点招商活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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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央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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