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农委获悉,天津市初步设定的到2010年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是:郊区生产总值达到2111亿元;郊区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100美元,区县财政收入达到56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1800元;累计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1000个,文明生态村达到村庄总数的60%,基本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从今年开始,天津市将以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工程、农村环境建设工程、农民素质提高工程为主要载体,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
通过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工程,形成资源节约、技术密集、功能多样、品质安全的现代农业体系,加快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到2010年,农村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93.5%,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0%。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任务,农村整体环境显著改善,建成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初步形成中心城区、新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的村镇体系,使天津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农村环境建设和管理达到或接近城市水平。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建成2200个文明生态村,郊区城市化率达到60%。
通过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使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农村各类从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建立起持续提高农民素质的长效机制。到2010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147万人次,天津市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全部乡镇干部和50%村级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依靠三大工程为载体,天津市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传统农业建设为现代农业,把传统农村转变为新型农村,把传统农民培养为新型农民,做到生产力达到新水平,农民生活得到新提高,乡风民俗形成新风尚,村容村貌发生新变化,民主管理健全新机制。(何会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