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管理工作
由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部分地方管理粗放,忽视质量,再加上自然条件原因,造林成活率与保存率偏低,影响了工程建设成效。国家林业局要求进一步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6年造林工作,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一、抓紧分解2006年度工程计划。各地林业部门要与综合部门加紧协调沟通,尽快将2006年国家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旗)、乡(镇),以利于基层早准备、早安排、早动手,确保不误春季造林。
二、科学编制县级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程,合理安排营造林任务、林种比例、树种选择、植被配置,将全部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作业设计须按程序审批,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更。无作业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施工。
三、做好造林整地与抗旱准备。整地是造林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适当的整地措施,有利于提高造林质量。工程区提倡局部整地造林,并注意保护原有地表植被。除营造灌木林可随造随整外,营造乔木林一般要提前整地。同时,各地要提前做好抗旱造林的物资准备,将干旱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认真组织好工程造林种苗生产与供应。各地要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和良种壮苗的原则,认真组织工程建设种苗生产和供应。工程造林一律使用一、二级种苗,提倡就地造林、就近育苗,实行定点育苗、合同育苗、定向育苗。认真做好苗木生产与运输,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尽力使苗木保持良好的形态和生理特性,以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严格种苗检验、检疫制度,禁止使用不符合“一签两证”要求的苗木。
五、推广治沙实用技术,提高工程建设科技含量。各地要把实施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作为提高造林质量的关键,将科技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要广泛应用保水剂、生根粉、地膜覆盖等抗旱保活技术,注意选择耐干旱的乔灌木树种,着重推广容器苗造林技术,提高容器苗造林的比例。加大推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治理模式》力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优化沙化土地治理模式。
六、加强造林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加强对造林作业各个施工环节的管理,严格把好整地关、苗木关和栽植关。每项作业环节都要在监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返工。认真贯彻落实《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凡人为导致造林质量事故的,将给予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保护工程治理成果。对新造林地要适时进行松土除草、浇水施肥等抚育作业。各地要全面加强对新造林地的保护,建立护林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制定护林公约,全面落实新造林地管护责任,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责任到位。
国家林业局印发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治理工程促进区域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促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又快又好发展,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目标,结合《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林造发[2006]50号),国家林业局制定了《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治理工程,促进区域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指导思想
在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总体布局下,按照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具体要求,搞好京津及周边地区的林草植被建设与保护,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实践有效载体,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为工程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生态保障和重要的物质基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工程后续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促进京津工程又快又好的发展,为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做贡献。
二、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5年左右经过努力时间,使工程区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基本治理,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风沙天气和沙尘暴天气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从总体上遏制沙化土地的扩展趋势,使北京周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荒山荒沙荒滩沙绿化、城镇与村庄四周美化、林草资源科学综合利用产业化的(“三化”)目标。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促进区域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明两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工程质量达标升级行动,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建设新农村添砖加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推进“村容整洁”服务。
1、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成效。认真落实起草《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06]65号)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开展工程春季造林督查,拟下派工作组深入现场指导造林生产,协调解决春季造林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三滥”监管植被保护,拟下发文件强调禁止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等“三禁”制度,并组织开展“三禁”执行情况大检查,加大对毁坏林草、滥开垦等行为依法查处的力度。
4、加强工程区林草植被抚育管护,拟制定下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分抚育管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并据此对各地开展抚育管护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年终京津工程林业工作会上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5、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与治理模式,重点推广容器苗造林实用技术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治理模式,力争容器苗造林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工程治理效果得到明显提高。
(二)实施林沙产业富民行动,推进工程后续产业发展,拓宽群众致富门路,为推进农村“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宽裕”服务。
6、深入抓好《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沙发[2004]116号)的贯彻落实。
7、根据国家现有防沙治沙、林业产业等扶持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性文件,编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政策汇编指导手册》。
8、协调有关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林草资源的有效转化。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工程区林草资源,促进工程区林草生态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促进生产发展帮助龙头企业协调并落实现有林业产业优惠政策及原料供应信息。召开京津工程沙产业发展座谈会,探讨问题,交流经验。
9、联合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等有关科研单位和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部门,筛选推广一批适生、优良、利用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经济林品种筛选一批经济林优良品种,抓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提高经济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
10、建立工程后续产业备选项目库,在网上公布,建立农牧民与企业家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编写《治沙致富经验手册》,发放到工程区农牧民手中。
11、召开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后续产业发展座谈会,探讨问题,交流经验,促进林沙产业发展。
12、编写《治沙致富手册》,发放到工程区农牧民手中,提高其致富技能。建立工程后续产业备选项目库和企业信息库,在网上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建立农牧民与企业家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
(三)推动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管理进程科学化行动,促进工程健康有序开展,为推进管理区实现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目标服务。
13、抓好工程区林业林草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维护农牧民权益。在开展工程区山林权属情况调查摸底基础上调查,提出《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山林权属的指导意见》。
14、抓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拟下发通知对退耕还林任务安排、资金兑现等提出具体要求,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5、加强工程区义务植树责任制的落实,明确提高工程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16、在工程区积极倡导农牧民植树种草,开展护绿、爱绿、自觉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并纳入倡导乡规民约,动员组织农牧民植树种草,开展护绿、爱绿活动,建设美好家园。
(四)实施治沙富民技术到农家行动,加强宣传,提高生态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
17、典型宣传,示范带动。拟在工程区推选10个左右典型村,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18、将典型新农村建设经验编印成册,在工程区推广。
19、开展京津工程新农村建设摄影比赛。
(五)加强治沙致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工程区农牧民治沙造林、致富技能,为新农村建设奠定智能技术基础开展科技送乡村活动。
20、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工程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传授治沙造林、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技术等,2006年力争培训10万人。
21、举办市场经济与治沙科普知识讲座。介绍市场营销知识、生产与销售策略、市场风险规避,科普知识讲座,发放科普图书和技术资料,现场答疑。2006年拟由各地举办讲座100场。
22、组织致富经验介绍。邀请优秀农民企业家和治沙致富能手,介绍创业经历、致富经验、经营思路等。
23、进行政策宣讲咨询。围绕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以及生态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向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进行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24、赠送图书资料。向基层农牧民赠送科普书籍和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技术资料。
(六)落实优惠活化政策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惠农政策基础。
25、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提出的有关优惠政策和机制。
26、汇编已有的治沙相关政策文件,下发给工程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农牧民。
27、召开有关专家、管理人员座谈会,研究和探索制定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后续政策。
(七)实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28、拟在5省区市各选2个左右(北京2个、天津1个、河北2个、山西2个、内蒙古3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村,进行重点指导。
29、推选一批工程实施以来建设成效比较突出的典型,进行经验介绍和推广宣传。区新农村建设的新政策、新机制。争取出台一个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各项工作开展要实而又实,要从现有的条件出发,不盲目攀比;检查、督查等活动要少而精,以不给地方增加负担为原则。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根据各地实际,确定建设目标和措施。
(三)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不搞强迫命令,要尊重农牧民意愿,不包办代替。通过典型带动,激发农牧民通过防沙治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不搞急功近利,要做好长期建设的准备,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下,劳民伤财。
(五)强化责任,加强领导。本实施方案的组织工作重点在地方各级林业部门,各地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