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必须从辽宁实际出发,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
对于正处于振兴中的辽宁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辽宁省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就业在县域,农民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县域。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兼容、功能完备的综合经济体,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因此,必须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切入点、农民增收的突破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县域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是确保辽宁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支撑。建设新农村,新就新在我国已经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增强辽宁省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辽宁省经济整体实力还不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县域发展相对滞后,辽宁省与东南沿海发达省份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县域。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工业化水平低。县域经济作为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交汇点,其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农村工业化的进程。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可以更好地发挥聚集效应,全面提升农村工业化整体水平。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领域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显得日益迫切。通过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二、三产业发展,就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为农民非农化就业和增收拓展了空间,不仅农民的转移成本低,就业风险也较小,是有效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辽宁省已经确定,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目的,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性,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努力构建辽宁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发展县域经济,要积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坚持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还必须突出工业的主导地位,这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培植支柱财源、实现财政增收的重要渠道,更是壮大县域经济的关键。发展县域经济,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把小城镇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平台,为辽宁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重要支撑。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坚持“放心、放手、放开”的方针,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和落实政策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保证。要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的各项任务,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支农政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辽宁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难点在县域,希望也在县域。如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