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1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经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建立GDP能耗公报制度,建立节约型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并将定期公布GDP能耗公报,以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GDP能耗指标公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每年7月上旬公布上年度全区各市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及其增减率;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及其增减率;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每年8月上旬公布当年上半年各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耗及其增减率;年能耗500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公报所用数据以自治区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通知》要求,全区各市经委、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真实、有效数据,确保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顺利实施。同时,要求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公报制度,研究建立GDP能耗指标考核机制,将能源节约目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记者 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