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林产业发展,发挥名特优经济林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林业局日前确定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县(区、市)为“经济林产业示范县”。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县的管理和指导,从政策措施、项目扶持、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完善机制,不断创新,提升示范县产业发展能力,提高产业运营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林产业健康发展,确保示范县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国家林业局明确,示范县要依据自身资源和条件,提出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措施,做到突出特色,科学发展,切实提高经济林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水平。要不断丰富示范内容,巩固建设成果,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国家林业局将对示范县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难以发挥示范作用的县取消其示范县资格。
建设100个“经济林产业示范县”是国家林业局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办好的16件实事之一。(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