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湖南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3月底,全省已有98个县(市、区)完成了农村低保的建制工作。4月2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全面的建制工作将于4月底完成,保障范围将初步覆盖100万农村贫困群体。
据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资机制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渠道。今年,湖南省级财政预拨9000万元用于保障金的支出。根据市、县财政普遍较困难的实际,中央和湖南省级财政将加大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并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向贫困地区倾斜,以平衡整体保障水平。据了解,刚刚起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能按照“低标准、窄范围”的原则进行施保,经摸底,湖南省需救助的人数达到了170万人左右。在当前贫困面大、保障人数多和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应先行保障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5种绝对贫困人口,这部分群体的人数达到100万。另外70万贫困群体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各地的保障标准由市、县(市、区)自行制定执行,但原则上不低于2005年国家公布人均年收入683元的绝对贫困线。平均的补差水平要达到每人每月30元,即保证平均每人每天1元的救助水平。(沙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