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第1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陕西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等事项。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陕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分解任务指标,强化监督管理,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关键年、攻坚年,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会议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今年和“十一五”目标任务全面实现。一是必须把大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作为节能减排的根本措施。严格执法,加快淘汰电力、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装备。二要严格标准,严格节能减排的准入机制,集中力量抓好水泥、火电、建筑和交通、重点流域和城市水污染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200户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三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循环经济示范,按照节能减排的新要求,策划运作新项目、大项目、新企业、新产业。抓住国家战略机遇,提早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和路径,寻找新的增长点和发展空间,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四要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细化落实责任,形成全社会抓节能减排的共识和合力。会议要求,认真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陕西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落实。
会议在研究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时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陕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当前陕西的人口计生工作总体是好的,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确保投入,使党和政府的关怀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充分体现。要落实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要完善服务,提高计生工作服务水平,确保生育安全,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质量。
会议在研究省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时指出,适当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举措。目前,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要在坚持行政区划、干部管理和现行财政体制及利益格局不变的前提下,确定户县、岐山县、神木县、韩城市、旬阳县等县(市),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用地和矿权管理、证照发放、价格管理等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扩权县自行审批或管理。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扩权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省政府《关于加快陕西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及干部任免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