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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发现广东第45例流感确诊病例的经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6月15日,广东省卫生厅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交的1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该病例为广东省第45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6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该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称,患者,男,9岁,美国人。6月10日患者与母亲乘坐UA869号航班由美国三藩市途经拉斯维加斯抵达香港,6月13日从香港乘坐牌号为FP8640(粤ZBB11港)大巴于当日10:30抵达皇岗口岸。该车共有司乘人员31名。

    10时30分,深圳检验检疫局口岸检疫人员开始实施登车检疫,未发现异常。10时45分,患者进入皇岗口岸持护照入境人员“专用查验区”,红外体温监测系统报警,显示其体温为37.8℃。检疫人员立即引导患者及其母亲进入检疫隔离室。检疫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对患者进行腋下体温复测,结果38℃。医学检查发现患者咽部充血明显,扁桃体Ⅱ度肿大,并伴有流涕症状。由于该患者来自疫区,并有发热症状,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采集该患者及其母亲咽拭子样本送深圳检验检疫局医学实验室检测,并立即按规定程序将患者转送深圳市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诊治。同时登记同车人员详细资料,将相关信息提交地方卫生部门随访。

    6月13日,深圳检验检疫局医学实验室对该患者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结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同日,深圳市疾控中心报告患者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为阳性。6月15日,广东省卫生厅通报,经广东省专家组会诊,判定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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