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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将建立快速打击反应的长效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9年12月16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今后,我国药品安全监管要改变以往面对药害事件等被动应急的工作模式,转守为攻,更注重主动预防。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2月11日举行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会议上指出,在当前进行的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要探索制定一套高效的预防、监管、奖罚并重的长效机制。

    药品从研发生产到患者服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安全链条都会断裂。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会议总召集人陈竺说,涉及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各部门在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的同时,应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防止监管脱节;要建立强有力的打击假药协作机制,既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又要建立起一种能实施快速打击的反应机制,以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陈竺指出,要通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公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合力,部际协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要点主要包括建立部际会议沟通、信息沟通、重大案件查处和重大问题协调、联合督察等工作机制。

    此次协调会议由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主办,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今年7月7日印发以来的落实情况。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主持会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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